公告专栏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1112民初579号之一
太仓宇浩货物装卸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太仓宇浩货物装卸服务有限公司、范冬雾:原告镇江易和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1112民初5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8716号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栖真珠宝店(个体工商户):本院受理原告韩秀丽与被告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栖真珠宝店(个体工商户)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9月1日15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9627号
方小英: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坤达塑料制品经营部诉被告朱永荣、方小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8月2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9982号
龚京波:本院受理原告周建顺诉被告龚京波、杭州辉客安途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8月24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交警事故中队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祁中信:本院受理原告陈王雷与被告祁中信、余佩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64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0065号
汪玲、黄爱平、杨依凡(监护人:汪玲):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汪玲、杨根长、黄爱平、杨依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8月24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0365号
俞炜、浙江宏德瑞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小风诉被告陈久堪、浙江宏德瑞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王大伟、俞炜、赵梦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8月24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9587号
刘志:本院受理原告项世华诉被告温州航凯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刘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8月24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0431号
李志勇、张雪莲、广州兴泰皮革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品庭诉被告李志勇、张雪莲、广州兴泰皮革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8月2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上海臻坊空间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守明,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98号41幢4层J403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B70
P75:我局受理王玉政、储昭金等7人投诉你公司在安徽省徽尔食品有限公司宿舍改造项目拖欠工资陆万贰仟贰佰捌拾陆圆壹角贰分(¥62286.12元)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岳人社监罚〔2026〕14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岳人社监理〔2026〕14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公告送达与你公司,请你司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未领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储松柏 李永波
联系电话:0556-2175249
联系地址:安徽省岳西县政务中心大楼1115办公室
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安徽天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劲,注册地址:安徽省岳西县天堂镇南园大道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286662158094:我局受理余冰、储诚兵等41人投诉,你司在岳西县清泉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标项目中拖欠员工工资628210.00元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岳人社监罚〔2026〕15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岳人社监理〔2026〕15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公告送达与你公司,请你司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未领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储松柏 李永波
联系电话:0556-2175249
联系地址:安徽省岳西县政务中心大楼1115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