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对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行为坚决否定
《工人日报》(2026年06月30日 03版)
本报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卢越)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行为给予坚决否定。《解释二》将于今年6月30日起施行。
出借资质通常也称为挂靠,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直接破坏了建筑法规定,危及建设工程质量,进而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筑法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
人民法院在司法裁判中与行政执法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坚决否定出借资质行为效力和寻租空间。为遏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借用乱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解释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各种形式的资质借用协议无效,且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基于无效的资质借用协议主张借用费、使用费的,不仅一律不予支持,人民法院还应当依照本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时将相关情况、问题线索、证据等通报、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解释二》还对农民工工资诉权作出明确规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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