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发展报告》发布
依法惩治和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更加精准
1986年6月,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设立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2026年2月,最高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 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的意见》……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已走过40年历程。
6月23日,最高检发布《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发展报告》,报告提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不断更新,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
最高检副检察长史卫忠介绍,40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体系更加健全。探索建立的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一系列特殊保护制度被上升为法律规定。2020年5月以来,通过强制报告发现案件1.7万件,对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督促追责1900余人。
“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治。”史卫忠介绍,依法惩治和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更加精准。
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起诉涉罪未成年人34.9万人,其中,2025年,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24人。同时,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附条件不起诉14.4万人,95%以上的未成年人没有再犯。近5年来,7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经检察机关帮教考上大学。
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1万人。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针对校园性侵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持续抓好落实。推动加强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住宿经营场所、文身等重点场所和领域治理。
数据显示,2025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8%、2.2%,实现近五年来首次“双下降”。
史卫忠介绍,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更加全面,促推未成年人保护协同共治格局更加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更加完备。全国2200余个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或办案组织,近1.5万名检察人员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4个省份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渝检护“未”团队代表荣获“时代楷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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