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英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与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1112民初5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理赔款204226.7元及违约金、保险费4095.62元。案件受理费5306元,公告费600元,由你负担。限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3816号
王玉龙:本院受理刘昌权与王玉龙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3816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康:本院受理原告耿帅与被告刘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15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7509号
陈静:本院受理原告陈佳慧诉被告陈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7月24日9时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20474号
徐俊:本院受理原告吴冠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12民初2047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2119号
靳小亮:本院受理原告陆东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211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6481号
孙鹏翔、屈国艳: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孙鹏翔、屈国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金国兵、陈小生: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皖0504民初3958号民事判决书,受理的杨玉香与马鞍山市雨山区悦会足浴店、陈小生(2025)皖0504执1863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现申请执行人杨玉香向我院申请追加金国兵、宋海森为本案被执行人,并向本院提交了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经邮寄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顾明珠:2026年5月26日,我机关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丰卫医罚[2026]0013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进贤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进烟公[2026]第34号
2026年5月17日,我局会同南昌市邮政管理局在进贤县温圳镇温服大道江西省韵达快递总部查获涉嫌超限量寄递烟草制品的包裹5个,查获涉嫌违法的卷烟84mm云烟(紫)10.0条,84mm利群(硬)100.0条,共计两个品种,110条卷烟。其中有一个包裹于2026年3月19日由上饶余干县寄往浙江省嘉兴市,寄件人和收件人分别署名为“李某博”和“吴某豪”,包裹里装有84mm云烟(紫)10.0条。其余四个包裹都于2026年5月12日由浙江省临海市寄往江西省南昌市,包裹寄件人都署名为“包**”,收件人分别署名为“云云”“池鱼”“琪姐”“梦柔”,每个包裹都装有84mm利群(硬)25.0条。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进贤县烟草专卖局(地址:进贤县县城新区人民路1号,电话:0791-856
64354)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注销公告
东台市梁垛镇中南社区救急难互助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0981329607502F),登记机关:东台市民政局,行业主管单位:东台市梁垛镇人民政府。经互助会理事会和会员大会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已于2026年5月22日正式成立。请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清算组联系人:何太云,联系电话:18962056067,联系地址:东台市梁垛镇中南村村民委员会。清算结束本单位将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东台市梁垛镇中南社区救急难互助会
注销公告
东台市梁垛镇临塔社区救急难互助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0981329607684K),登记机关:东台市民政局,行业主管单位:东台市梁垛镇人民政府。经互助会理事会和会员大会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已于2026年5月22日正式成立。请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清算组联系人:凌桂芳,联系电话:18962031798,联系地址:东台市梁垛镇临塔村村民委员会。清算结束本单位将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东台市梁垛镇临塔社区救急难互助会
注销公告
东台市梁垛镇如意社区救急难互助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09813296074734),登记机关:东台市民政局,行业主管单位:东台市梁垛镇人民政府。经互助会理事会和会员大会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已于2026年5月22日正式成立。请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清算组联系人:丁兴云,联系电话:13338956858,联系地址:东台市梁垛镇如意村村民委员会。清算结束本单位将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东台市梁垛镇如意社区救急难互助会
注销公告
东台市梁垛镇舍港社区救急难互助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09813296075965),登记机关:东台市民政局,行业主管单位:东台市梁垛镇人民政府。经互助会理事会和会员大会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已于2026年5月22日正式成立。请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清算组联系人:梅春,联系电话:15962096391,联系地址:东台市梁垛镇舍港村村民委员会。清算结束本单位将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东台市梁垛镇舍港社区救急难互助会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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