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4市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新规6月起施行
本报讯 (记者赖书闻)5月18日,海南省召开三亚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协同立法新闻发布会。据了解,本次立法是全国首例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协同立法。
2026年3月31日,《三亚市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经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次立法围绕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核心,聚焦职责界定、失信管理、惩戒实施、信用修复、区域协同等关键环节,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
在监管范围方面,本次立法所规范的“旅游市场”不局限于旅行社、景区,还全面覆盖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全链条涉旅领域,监管部门涵盖旅游文化体育、商务、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多部门,构建起跨地区、跨行业的监管格局,实现对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的全域规范。
在制度机制方面,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体系。立法打破区域信息壁垒,建立失信名单联网公示、跨区域互认机制,推动信息跨区域共享、措施跨区域联动。一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将面临常态化重点监管、增加抽查频次、取消政务便利、限制政府项目及财政资金支持、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约束;金融机构可实行信贷、保险费率差异化管理,行业协会同步强化自律约束。
此外,立法既强化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大失信成本,树立诚信经营导向;又专门设立信用修复、权利救济条款,明确修复条件、流程和救济途径,避免“一罚了之、终身受限”,体现了法治监管的刚性与温度,契合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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