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6539号
艾合买提·阿不都外力、买提库尔班·卡司木: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6536号
孟庆君、张立平: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6534号
买买提·白都拉、买吐地·买提库尔班: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5008号
江苏花海种苗科技有限公司、碧海生态环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世博园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省武进农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5013号
陈志义: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洪光五金经营部(个体工商户)与被告陈志义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2026年7月16日9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6234号
汪水财:本院受理原告周祖国诉被告汪水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7月10日14时4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6873号
张腾飞:本院受理原告罗勇诉被告张腾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7月10日15时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孔银弟:本院受理原告叶素珠诉被告孔银弟离婚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8月26日15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1112民初1962、1965、1970、1971号
贵州泰智建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聂从珍、谢玉祥、赵启民、谢东洋诉你公司及镇江三龙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四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宝堰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冶劳人仲案字[2026]156号
江苏淮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奇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冶劳人仲案字[2026]156号),本委已依法受理,定于2026年7月14日下午3时开庭审理。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此案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枣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北淳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胡爱玲与被申请人湖北淳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枣劳人仲案字〔2026〕72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枣劳人仲案字〔2026〕72号仲裁裁决书。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本委地址:湖北省枣阳市民主路23号原人事局四楼。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林正育:本委受理申请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徐坚春、林正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绍仲字第0804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绍仲字第0804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大楼)15层,联系电话:0575-88616627。
宣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罗永富:本委受理你诉宣威市鸿明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宣劳人仲案﹝2026﹞29号),现已审理终结。因邮寄送达未果,且与你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仲裁裁决文书。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期满未申请撤销裁决的,本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宣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宣威植迷吉园艺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徐佑会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宣劳人仲案﹝2025﹞229号),现已审理终结。因邮寄送达未果,且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仲裁裁决文书。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期满未申请撤销裁决的,本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北京茗坤苑医学研究院,因你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东卫医罚[2026]0015号)、《北京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11010126000000103660)及《北京市东城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不服处罚决定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提出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停止执行处罚决定。联系人:王蕊;联系电话:19568733552、010-65532590。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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