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项文源(户籍住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水口乡桃源村桃源街102号):原告青田柯美门窗有限公司与被告项文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318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施宣梧:本院受理的原告陈俊杰与被告施宣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10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沈建强:本院受理的原告陈俊杰与被告沈建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10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肖科锋:本院受理的原告陈俊杰与被告肖科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10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程辉: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高伟与被告程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15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03执恢16号
夏菊秀、夏铋忠: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徐卫兵与被执行人夏菊秀、夏铋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徐卫兵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作出的(2020)皖0103民初10366号民事调解书。执行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夏铋忠名下位于合肥市双岗街72号金龙公寓2幢204室(庐054841)房产进行网络询价,询价结果已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告。本院已裁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03执恢16号执行裁定书(拍卖)、(2026)皖0103执恢16号拍卖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北盈冠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我局已受理你司职工金勇在工作期间受伤为由的工伤认定申请。因我局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2026〕00066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司自送达之日起30日内将单位依法设立或注册登记的文件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受伤人受伤救治的经过、对受伤人工伤认定的意见及其相关的有效证据等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我局(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303室,联系电话:0710-3607036)。逾期不举证的,将承担不利后果。公告送达时间不计在工伤认定时限内。
宁波市鄞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周鑫(公民身份证号码:3624291999****0039):本委已受理周兆春、吴双、龙琪、陈自豪、鲍文杰、孔扬、杨洋、彭军成与你单位(原宁波市鄞州中河瀛琦美容店)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甬鄞州劳人仲案(2026)1060号案件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有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6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委仲裁二庭(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5号3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提前到本委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作出缺席裁决。
芜湖市镜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芜湖市溪上悠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强俊等10人诉芜湖市溪上悠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2026]镜劳人仲490号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7月2日下午3时在本委仲裁审理庭(地址:芜湖市长江中路51号2楼217室)开庭审理上述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芜湖市镜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镜湖区周天餐饮店:本委受理的王彩云、简端、王佳佳、丁浩天、田久泽、卢梦成、李海颖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芜湖市长江中路51号芜湖市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3室)领取裁决书([2026]镜劳人仲第059、060、061、062、063、064、065号),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钦州市钦南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黄庆生(身份证号:4507021995****3619),
黄创忠(身份证号:4507031992****7254),
黄杨婷(身份证号:4507211996****6341),
韦汉志(身份证号:4527301979****5115),
赵 婷(身份证号:4507021990****4229),
郭卜盛(身份证号:4507021996****8711),
黄君款(身份证号:4507032001****3012),
潘金凤(身份证号:4521221987****4829),
柯 艳(身份证号:5109211981****8269),
黄运君(身份证号:4507021999****0334),
王庆国(身份证号:4311221988****3839),
陈贵彬(身份证号:5221211987****7013),
杨 欧(身份证号:5227311986****5275),
孟吉林(身份证号:4201111979****5659),
姚小妹(身份证号:4502211981****1444),
王 风(身份证号:4305231980****8657),
陈日亮(身份证号:4507221987****3759),
庞凯文(身份证号:4507021986****9051),
唐子星(身份证号:4507031989****3365),
黄国坚(身份证号:4507021998****5716):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限期退回多领社保待遇款项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中心领取上述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77-2101802。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公示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现公示熊桃香被诈骗案(电信诈骗案)资金返还内容: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依法立案侦查。发现1个涉案账户,按比例计算得出应返还受害人资金如下:户名:闫大军,账户:6217003990001115313,应返还金额47895元。详情咨询0791-86375110。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