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4986号
南京孟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永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1112民初3108、3109、3168号
江苏丰扬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朱林:本院受理原告徐吉平、黄柏、刘俊与你劳动争议三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1112民初3108、3109、31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江苏丰扬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徐吉平工资12533元、给付原告黄柏工资14000元、给付原告刘俊工资12000元,被告朱林对该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司云川:本院受理原告林文龙与被告司云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19757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林金华:本院受理原告黄世壹与被告林金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20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伯盛、宁顺昂:本院受理原告王永丰与被告刘建军、张伯盛、宁顺昂、曾祥伟、第三人浙江亿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等材料。上诉人曾祥伟诉讼请求:1、依法撤销瑞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浙0381民初12714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或者发回重审;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若源:本院受理原告宋梦梦与被告刘若源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201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准予原告宋梦梦与被告刘若源离婚;二、儿子刘景程由原告宋梦梦抚养,被告刘若源负担抚养费共计95000元,此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35000元;第二期、第三期定于2027年8月31日、2028年8月31日前各支付30000元;三、原告宋梦梦抚养儿子刘景程期间,被告刘若源享有探望权。原告宋梦梦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便利。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宋梦梦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5669号
田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被告田伟、刘圣伟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6月16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4719号
马宇:本院受理原告陈如丰诉被告马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6月15日14时4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石狮市中正力恒辅料商行(个体工商户):原告瑞安市华力皮具有限公司与被告施芳腊、石狮市中正力恒辅料商行(个体工商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2094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瑞安市华力皮具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计212.5元,由原告瑞安市华力皮具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周进福:本院受理的原告邹冬根与被告周进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201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融汇通达(福州)供应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瑞安市鸿信活动房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融汇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融汇通达(福州)供应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193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董春海:本院受理原告朱更广与被告董春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到你,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10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柳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韦雄膑(公民身份号码4502212004****2411)、韦喜表(公民身份号码4502211982****2429)、柳州市品胜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徐昊东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柳仲案裁字第15号裁决书,此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致歉信
2024年3月底至4月初,黄邦云(身份证号533123********1892)、黄正有(身份证号533123********1952)、番永益(身份证号533023********2914)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实施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造成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损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道歉,之后一定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特此道歉。
致歉人:黄邦云、黄正有、番永益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