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110号
钱伟成:本院受理原告韦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596号
常州梦龙物流有限公司、吕娟: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腾尔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4495号
周洁:本院受理原告叶建芬与被告周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3837号
丁峰:本院受理原告常州治红种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丁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3838号
戴星:本院受理原告常州治红种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戴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967号
陈华德:本院受理原告廖成杰与被告陈华德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5月28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2119号
唐燕珍:本院受理原告王路与被告顾亮亮、唐燕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5月28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747号
李辉:本院受理原告李田英与被告李辉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5月28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840号
宁波市佳玮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博扬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市佳玮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5月28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1351号
长治市他她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织界服装店与被告长治市他她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5月28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526号
何胜水:本院受理原告叶小芬与被告何胜水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5月28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戴智峰:原告缪国西与被告戴智峰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17624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3406号
卢洋: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诉被告卢洋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6月11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十堰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北鑫鹏置业有限公司、十堰万泰置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吴新梅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2026十仲立字第17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10日和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3天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十堰仲裁委员会对本案依法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注销公告
海宁市残疾人体育协会已决定解散本单位,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单位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联系人:沈芳芳
联系电话:0573-87077636
海宁市残疾人体育协会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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