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公布8起河湖库“清四乱”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蒋菡)为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水利部近日公布8起河湖库“清四乱”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推动各地坚决遏制河湖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切实筑牢国家水安全屏障。
据悉,此次公布的8起典型案例涉及多个流域、多种类型,具体包括韶关市龙洲岛房地产违建侵占北江河道案、石家庄医专违建侵占滹沱河河道案、荆州市学堂洲房地产违建侵占长江河道案、滁州市粮库等违建侵占淮河河道案、长江隐形采砂船非法采砂案、洛阳市洛河非法采砂及填埋固废案、文山州非法网箱养殖侵占百色水库案、阻水片林围堤高秆作物侵占老哈河河道案。
在此次公布的长江隐形采砂船非法采砂案中,2025年2月,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会同水利、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长江鄂赣交界水域查获非法采砂运砂船“皖寿县816号”,现场抓获涉案人员4人,查扣兼具采运功能的3500吨新型“隐形”采砂船1艘,查获非法江砂3000余吨。经九江市公安部门侦查,该案系湖北、江苏两地团伙共同预谋,以购买合法砂石获取采运电子管理单为掩护,通过非法改装运砂船实施的非法采砂犯罪。
据介绍,非法采砂、非法套用河道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非法改装隐形采砂船等行为,违反长江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河道采砂应当依法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禁止在禁采区和禁采期从事采砂活动。
有关专家表示,该案件暴露出部分地区对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核验、核销工作存在漏洞,也反映出非法改装隐形船监管难度持续增大,长江河道采砂监管面临新的考验。
对此,水利部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深刻认识河湖库“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扛牢河湖管理保护政治责任,持续压紧压实河湖长制责任链条,坚持问题整治与事前预防相结合,坚决遏增量、清存量,依法严厉查处侵占河湖库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着力建设安澜江河、生命江河、幸福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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