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产业飞地”“科技飞地”等多种模式
青海多举措促进“飞地经济”发展
《工人日报》(2026年03月23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邢生祥)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出台《依托对口援青机制促进“飞地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明确到2027年初步建立1~2个综合性或专业性“飞地”平台,到2030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合作模式,推动单向援助向双向嵌入、深度合作转变,构建互利共赢新格局。
近年来,依托对口援青机制,青海各地积极探索实践积累了一批可借鉴的典型案例。西宁市、玉树州与北京市联合成立“京数青算”产业发展企业联盟,推动数字经济协同发展。海东市、果洛州与上海市在奉贤区设立“青海果洛·海东绿色低碳产业长三角招商服务中心”,实现跨区域招商联动。海西出台“飞地经济”专项措施,天峻县引进石墨烯、锰基新材料项目落地格尔木,签约金额超30亿元。海北州通过租赁甘肃张掖、民乐饲草资源,实现“飞地”养殖21.21万羊单位。
青海省支援合作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六省市援青前方指挥部(工作组),将“飞地经济”纳入全省“十五五”援青工作方案,探索“产业飞地”“人才飞地”“科技飞地”“数据飞地”等多种模式。通过规划引领、年度谋划、项目储备、组团招商等方式,推动与援青省市在园区共建、招商推介、引才引智等方面深度合作。
据悉,按照“合作共建、责任共担、利益共享、互惠共赢”原则,青海对“飞地”项目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产值、税收等指标进行分算分成。统计指标可按5∶5比例分享,税收分成由“飞入地”“飞出地”协商确定,鼓励援青省市将分成部分用于支持受援地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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