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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6年03月18日 星期一

同一商品“上新下旧”,价保岂能“躲猫猫”?

刘少华
《工人日报》(2026年03月18日 05版)

“买贵了能退差价”——价保服务本是电商平台吸引消费者的重要承诺,是消除用户“下单后怕降价”顾虑的定心丸。然而,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这一看似贴心的保障机制,在实际操作中正被部分商家和平台悄然“架空”:消费者前脚刚收到货,原购买链接后脚便“人间蒸发”,取而代之的是同一款商品的“新链接”,但价格已大幅跳水。(见3月15日《新华每日电讯》)

价保服务的初衷,是在网购中构建一种信任机制:消费者基于对平台和规则的信任,愿意在价格高位时提前锁定商品,而平台和商家则承诺若短期内降价将予以补偿。如此,消费者获得了安全感,商家加速了资金回笼。然而,当商家利用技术手段,通过下架旧链接、上架新链接的方式,人为制造“非同一商品”的假象时,这种契约便被单方面撕毁。

商家与平台之所以敢公然“架空”价保机制,根源在于利益的驱动与规则的漏洞。从商家角度看,通过“上新下旧”,既能规避价保承诺带来的“补差风险”,又能以“新品”身份重新锚定价格,甚至顺便清理旧链接的负面评价,可谓“一举多得”。此外,平台价保规则中“同一商品需商品编号、规格等完全一致”的条款,被商家恶意利用,他们只需轻微调整商品名称或编号,便能在系统层面制造“非同一商品”的假象,让消费者维权无门。从平台层面看,退差价有时需要平台先行垫资,规避价保义务能降低自身经营风险,而新链接带来的流量倾斜的收益,也让平台对商家的违规操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电商行业发展至今,流量红利已逐渐见顶,经营主体之间比拼的是服务质量与商业信誉,而非这种上不得台面的“商业狡黠”。《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明确要求,平台及商家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使用误导性信息标示价格。而商家通过“换链接”规避价保的行为,本质上是利用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侵犯了其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遏制这种“擦边球”行为,监管部门应明确界定“同一商品”的认定标准,确立以商品实质属性为核心的价保判定原则。对于恶意通过更换链接规避价保义务的行为,应纳入失信黑名单,依法予以严惩。此外,电商平台不应与商家“同流合污”,而是要“守土尽责”,及时堵住漏洞,升级价保算法,引入图像识别、参数比对等技术手段,自动识别“换壳”商品。同时,应建立更便捷的申诉通道,将举证责任更多地倾斜于商家,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价保服务,本该是消解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信任契约”,不应异化成考验消费者眼力和耐心的“大家来找茬”。靠套路“割韭菜”,或许能省下几笔补差价的支出,但失去的却是口碑和消费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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