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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6年03月04日 星期一

企业内部PK不能变为花式惩罚的手段

卢越
《工人日报》(2026年03月04日 05版)

不定期开展PK,给每个业务员制定业绩目标,完不成就要受罚——据2月26日《工人日报》报道,在外贸、美容、美发等行业,一些企业热衷于推行内部PK制度,设置不合理考核目标和严苛的惩罚措施,并强制收取员工“PK金”,若PK失败则不退还。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设立奖罚机制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奖”能为员工提供明确的目标和动力,“罚”则能规范员工行为,维护组织秩序。然而,一些企业将PK制度引入企业内部激励机制,甚至异化为“花式惩罚”的工具和手段,这不仅偏离了正常合规的企业管理路线,更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推行PK制度的企业中,有的让员工(团队)之间进行PK,有的给每个员工(团队)设置业绩目标,使其“自我PK”,PK失败的员工则必须受罚。惩罚方式花样百出,最常见的是罚钱——让员工缴纳PK金,用于奖励PK胜出一方;还有的会剥夺员工正常的休息权等权益——强制加班或只能单休;更有的会侵犯员工人格权——惩罚员工吃辣椒、做蹲起等。这些操作暴露出企业对法律的漠视和对劳动者尊严的践踏。

退一步说,一些PK考核制度本身就不公平合理。比如,“高得离谱”的业绩目标,只有少数员工才能达标;PK实行小组“连坐”,只要团队中有成员未达标则全员受罚;制定考核“家规”过程全是领导“一言堂”;一些企业设置过高的罚款金额涉嫌变相扣除工资,等等。

一些企业视简单粗暴的PK制度为“香饽饽”,表面看是激发团队活力,实则是用这种方式转嫁在完善考核制度、优化培训体系等方面的管理责任。面对企业的不合理PK制度,很多劳动者或是维权意识淡薄,或是担心遭报复、丢工作,敢怒不敢言。加上走仲裁、诉讼程序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成本,这些因素都助长了一些企业的侥幸心理。

短期内,PK制度或许会带来工作效率一定程度的提升,但长远看,如此考核不仅无法起到正向激励作用,反而可能挫伤员工积极性,引发恶性竞争,影响企业稳定发展,让企业和员工两败俱伤。

公平合理的激励制度,能有效激发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使企业收获更强的团队凝聚力与更长远的发展动力。今年春节前后,那些频频刷屏的“别人家的企业”便是生动例子——广东佛山一家企业持续38年为老员工颁发金牌;浙江温州多家企业为员工发放开工红包、返岗补贴;有企业甚至为优秀员工奖励了一场南极旅行……从追求短期效益的“工具逻辑”,转向共同成长的“生态思维”,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双向奔赴”令人向往。

企业可以行使自主权制定奖惩措施,但必须牢牢锁定在法律框架内。任何以牺牲员工合法权益为代价的短期绩效追逐,到头来很可能让企业“吃不了兜着走”。唯有在法治的土壤上播撒激励的种子,构建以正向激励为核心的良性竞争环境,才能激发出更深层的创新与活力,凝聚起企业行稳致远的发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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