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列出6类68种违规行为清单
为科技活动划定“红线”“底线”
《工人日报》(2026年02月25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于忠宁)近日,科技部发布《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划定科技活动的“红线”“底线”,以清单形式列举了6类科技活动主体的68种违规行为。
最新修订发布的《规定》从调查处理主体、违规行为情形、违规处理措施、调查处理程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相关主体开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提供制度遵循。
在调查处理主体方面,明确各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平台等科技活动主管部门是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的主体。在违规行为情形方面,划定科技活动的“红线”“底线”,进一步明晰了科技活动违规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以清单形式列举了6类科技活动主体的68种违规行为,覆盖了科技活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具体违规情形。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明确列出的违法行为,也作了相应的制度衔接。
据悉,《规定》明确,科学技术人员的违规行为包括在科学技术活动的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监督检查和评估评价等活动中弄虚作假;人才计划入选者、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在支持期内、聘期内或项目执行期内擅自变更工作单位;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科技成果等情形。评审专家的违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复制、泄露、留存、使用相关评审材料;组织、协助、接受请托,或未按规定及时报告收到的请托事项;利用评审专家身份谋取不当利益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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