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绍兴明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催告通知书》:你单位职工周文成于2019年7月30日因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但你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发生工伤后,亦未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的权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方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情况予以核实,并反馈我中心。如有异议,请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据。如你方无异议或逾期未反馈的,我中心将向工伤职工先行支付相关工伤待遇,同时依法取得在债权范围内要求你方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特此公告。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 0575-82200182、0575-82818107。
绍兴市上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豫0402民初6001号
孙烨:本院受理原告张单单诉被告孙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豫0402民初600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公 告
保定华嘉纺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飞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蠡劳人仲案【2026】004号)。现因你公司未在注册地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无法履行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故特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以上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本案开庭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10时。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到,按缺席处理。本委办公室地址:保定市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联系电话:0312-6217016。特此公告。
蠡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河北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蔡延震与你(单位)河北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邯开劳仲案字[2026]006号”的答辩(应诉)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答辩(应诉)通知书(本委地址:邯郸经开区东兴大街68号,电话:0310-5707757),逾期则视为送达。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开发区支行:本委受理杨佳宁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邯开劳仲案字[2026]027号”的答辩(应诉)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答辩(应诉)通知书(本委地址:邯郸经开区东兴大街68号,电话:0310-5707757),逾期则视为送达。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送达公告
天津国美职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6WF6B
6M):你单位于2023年5月23日向我局提交职工刘文斌(身份证号:1201**
********0039)的工伤认定申请,2023年6月1日受理。因需要公安部门的证明,于2023年6月1日开具《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决定书》中止工伤认定时限,2026年1月29日本机关收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出具的《撤销案件决定书》解除中止时限并恢复工伤认定程序。特此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送达公告
天津国美职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6WF6B
6M):你单位于2023年5月23日向我局提交职工刘文斌(身份证号:1201**
********0039)的工伤认定申请,2023年6月1日受理,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于2026年2月2日作出编号为S112010220230233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债权转让通知书
高健:您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协议编号:MFHTI17240003DK)经债权公证后发生债权转让。该债权通过天津远景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转让至天津普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WMFHTJ17240003ZZ)],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我司于2026年1月16日通知过您履行还款义务。目前,由于您尚未履行任何还款义务,导致该债权的逾期款增至叁佰肆拾捌万肆仟捌佰元伍角贰分整(¥3484800.52元)。我司再次通知您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就上述债权项下的全部债务应向我司履行还款义务。
注:本公告仅列示自第一次债权转让时间截至2026年2月3日当日您所欠付的本金、利息、罚息等逾期费用,该逾期金额的最终数额以您最终实际清偿之日所产生的全部清偿债权总额的数额为准。特此通知。
联系人:天津普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02118739
受让方: 天津普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徐玉华:您与中粮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协议编号:ZLFHTJ17230002DK)经债权公证后发生债权转让。该债权通过天津远景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转让至天津普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ZLFHTJ17230002YJPJ)],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我司于2024年10月22日通知过您履行还款义务。目前,由于您尚未履行任何还款义务,导致该债权的逾期款增至陆拾壹万肆仟柒佰柒拾壹元肆角叁分整(¥614771.43元)。我司再次通知您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就上述债权项下的全部债务应向我司履行还款义务。
注:本公告仅列示自第一次债权转让时间截至2026年2月3日当日您所欠付的本金、利息、罚息等逾期费用,该逾期金额的最终数额以您最终实际清偿之日所产生的全部清偿债权总额的数额为准。特此通知。
联系人:天津普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02118739
受让方: 天津普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 日
公 告
2026年1月28日,浙江鼎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称浙江鼎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负债为6504878.91元,浙江鼎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1989.73元,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故请求椒江区人民法院宣告浙江鼎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椒江区人民法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椒江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3日裁定宣告浙江鼎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
浙江鼎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宁夏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石嘴山军分区项目部员工叶佳红(身份证号:6402021984****2042),自2026年1月29日至今,已连续12天未出勤上班,其间经公司书面通知后,未返岗且未向公司履行任何请假手续,也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第4.2.3.2条规定:“连续旷工超过3天,公司有权作除名处理。”鉴于该员工的上述违纪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现经公司研究同意后,自2026年1月29日起,解除与叶佳红的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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