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要求网约车平台向驾驶员列明抽成信息
《工人日报》(2026年01月23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黄洪涛)1月13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网约车平台抽成等问题做出规定,《办法》将于2月14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网约车平台应公开抽成比例上限,并在每笔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列明“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实际收入、抽成”等信息,不得强制驾驶员接受“特惠价”“一口价”订单,若抽成超上限,司机可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同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在确定和调整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等经营策略前,公开征求驾驶员代表及工会组织、网约车行业协会意见,按照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向驾驶员和乘客公告。驾驶员代表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协商要求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积极响应,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办法》支持工会组织与网约车平台公司、行业协会协商确定驾驶员劳动报酬计算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鼓励网约车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依法依规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聚合平台公司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助相关监管部门规范经营行为。
为了更好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办法》提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与驾驶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向驾驶员公开订单分配、报酬和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职业健康和安全、服务规范等与劳动者基本权益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格式合同条款、算法规则及其运行机制等。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将驾驶员服务计分与服务时长、派单机制等挂钩,不得违法阻挠或者变相违法阻挠驾驶员依法自由选择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