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胡田旺(户籍住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岙垟村前头花巷22号):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新吉达木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胡田旺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41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卓秀女(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站场路103号):本院受理原告陈伟彬诉被告卓秀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44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高一鸣(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王村5组286号):本院受理原告周海红与被告高一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2851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案于2026年3月9日14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徐丽霞、余建华:本院受理的原告欧永乐与被告徐丽霞、余建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162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国帅:本院受理原告丹徒区新城创至信石材商行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1、判令你向原告支付装修款26739元;2、诉讼费由你负担。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矛调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公 告
杭州车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彦笑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5)5018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宿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代雪峰:本会受理的凌晨与你方的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会(2025)宿仲裁字第314号裁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人民中路608号,联系电话:0557-3033016、2965988)
横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公告
横峰县通达服装厂:依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职工曾秀花向我局申请工伤认定。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横人社伤举字[2025]第57号曾秀花《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若你单位不认为是工伤,自收到本公告(视为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横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股提交书面答复,及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因工受伤的证据等材料。逾期未提交,我局将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
债权转让通知书
夹江县威达石材厂、熊琪林、宋淑君、熊威: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支行已于2025年12月26日将基于夹江县人民法院(2022)川1126民初682号《民事判决书》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请你们向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2022)川1126民初68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支行
债权转让通知书
姚群、熊朝轩、刘政权、成都市仁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恒通玄武岩矿业有限公司: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支行已于2025年12月25日将基于夹江县人民法院(2022)川1126民初327号《民事判决书》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四川路石投资有限公司,请你们向四川路石投资有限公司履行(2022)川1126民初32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支行
债权转让通知书
四川金宏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李杰、夏秀珍、蒲昱霖、代琼: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支行已于2025年12月25日将基于夹江县人民法院(2017)川1126民初417号《民事判决书》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成都畅易阁言商贸有限公司,请你们向成都畅易阁言商贸有限公司履行(2017)川1126民初41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支行
债权转让通知书
夹江县金鑫商贸有限公司、涂志超、钟棉英、黄进军、黎军霞、吴政洪、韩明惠: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支行已于2025年12月26日将基于夹江县人民法院(2020)川1126民初530号《民事判决书》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请你们向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2020)川1126民初53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支行
债权转让通知书
夹江县宏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荣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曹原、徐秋、曹云飞、许跃萍、殷登友: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支行已于2025年12月26日将基于夹江县人民法院(2022)川1126民初1254号《民事判决书》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请你们向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2022)川1126民初125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支行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注销公示
参与丰城市火炬二路、火炬四路提升改造一期绿化亮化工程的农民工朋友:为切实保障大家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按要求开设并使用了工资专用账户(账号:36050111027800000565;开户行:建行丰城富城支行)。现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我公司拟注销以上工资专户,如还有农民工朋友在该项目中被拖欠工资,请及时向我公司(联系方式:宋林鹏18070385557)或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办公电话:0795-6298339)反映,本次公示时间为30日。公示期满,如我公司和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均未接到关于该项目拖欠工资的举报投诉,我公司将注销以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中乐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证件挂失
抚远市寒葱沟镇红丰村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甘肃冠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编号:6212020076663,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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