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浙江淘七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青田县油竹街道芝竹小区12幢2单元202):本院受理原告项坚波与被告浙江淘七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4974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定于2026年2月26日上午9时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585民初14757号
孟庆德:本院受理原告刘超与被告孟庆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585民初1475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585民初16177号
苗新艳:本院受理原告苏州芳悦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苗新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转换程序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585民初17308号
李忠林:本院受理原告张胜南与被告李忠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转换程序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20791号
刘连成:本院受理原告吴芳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9651-1号
张德英:本院受理原告余家俊诉被告张德英、曹文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2月27日9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彭庚牙: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东邦电机有限公司与被告彭庚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到你,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144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挺峰:本院受理原告徐素洁诉被告吴挺峰离婚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1619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季建可:本院受理原告杨碎菊诉被告季建可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1461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陕西优特盛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卢军):我局受理你公司职工郭锋个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为保证你公司举证权利,向你公司注册地址邮寄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但你拒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27-60358535。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鉴定结论公告
[2025]川1722劳鉴520号
达州市宣汉县福达煤矿:我局受理你单位黄永彩的工伤鉴定申请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报送达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被鉴定为七级,经多方联系你单位均无人签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无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皖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汪弟诉你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皖芜无劳人仲案〔2026〕32号),因与你公司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定于2026年2月4日9时在无为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无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开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公 示
江西省南昌市兹有下列单位申报楼宇名称:
江西德川置业有限公司,拟命名名称:文华瑞境院。位置:南昌县澄湖西路2108号。
南昌长州鑫远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拟命名名称:嘉辰商务中心。位置: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99号。
现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单位申报的拟命名名称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反馈。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91-83883599
江西默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债权人公告
我司拟将进行股权变更,为保障各债权人的权益,特此公告。请与我司有未结清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登记确认,若超过登记期限,则视为放弃法律权利。为避免遗漏,请及时来我司登记确认。
一、债权、债务范围:从公司注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7日止。
二、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八一街跃进南路289号
四、登记凭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债权、债务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凌云
联系电话:15107955611
公司名称:萍乡市盛世源化工有限公司
萍乡市盛世源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