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为新就业群体送出“安居礼包”
《工人日报》(2025年12月19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就业群体住房保障及友好场景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直面新就业群体“落脚难”的核心问题,构建从租赁到购买、从政府保障到市场配置的全方位住房支持体系。
在公租房方面,建立与流动人口、新就业群体工作性质和特点相匹配的公租房保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新就业群体,取消户籍限制,依申请纳入公租房实物配租范围。对本地暂无住所、暂无所属社区的流动人口、新就业群体开辟绿色通道,能提供就业证明的,即可在就近社区提出申请、优先解决。鼓励流动人口、新就业群体用工企业根据员工需求“团租”公租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量身打造”。鼓励新就业群体用工企业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享受相关土地、财政、税费、金融等优惠政策,利用自有土地新建,或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仓储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就业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支持乡镇(街道)、园区盘活闲置存量房屋(旧宿舍、办公楼)改造为“小哥公寓”。
同时,新就业群体符合各城市(县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条件的,可申请进入当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根据房源情况纳入保障范围。支持灵活就业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或租房。
此外,着力优化新就业群体的工作体验,将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全力推进“骑手友好型”社区建设。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补齐停车、充电、社区食堂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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