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舒大郎(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公路119号):本院受理原告刘玉珠与被告舒大郎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4919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案于2026年2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振元:本院受理原告张国尔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12民初4518号民事判决书,一、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国尔租赁费16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二、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国尔律师费2000元。案件受理费232元、公告费600元,合计832元,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蔡付强、陈林英:本院受理原告陈宏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蔡付强、陈林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陈宏安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105423.33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200000 元为基数,自2025年5月12 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计算)。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顾幼芳:本院受理原告陈长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顾幼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长琴偿还借款40000元及支付自2025年6月3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以4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计算的逾期利息。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蔡雨春、蔡增祥、丁习珍、范陈静:本院受理原告吴建忠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0991民初6132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卞建云、夏威夷:本院受理原告孔维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0991民初5727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9888号
浙江杭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维皖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石南阳与浙江杭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2月6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0727号
刘伦富:本院受理原告唐海春与被告刘伦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2月5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9179号
常州常柴集团凯拓电动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思昱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全红、常州常柴集团凯拓电动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2月5日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9586号
瑞安市铂瑞鞋厂、张李: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良敏复合加工厂与被告瑞安市铂瑞鞋厂、张李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2月5日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1145号
娄恒举: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东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被告娄恒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2月5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9927号
深圳市利星彩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周金良:本院受理原告泽瑞万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利星彩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周金良、陈俊才保理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6年2月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郝志国:本院受理的原告瑞安市瑞三少服装加工厂与被告郝志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17359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准许瑞安市瑞三少服装加工厂撤诉。案件受理费434元,减半收取计217元,公告费420元,由原告瑞安市瑞三少服装加工厂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郑明料: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瑞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郑明料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12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超越者(北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我机关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补正)。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以下证件挂失
红安县仓库家庭农场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红安县仓库家庭农场遗失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宜黄县新丰乡卫生院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377000566702,账号:191089218000004137,声明作废。
经清算小组一致同意,注销嵩明县大庄萌芽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3012759202905X3,特此公告。
黄伟(身份证号:3623221988****003X)遗失江西省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格名称:工程师,专业名称:给排水工程,批准日期:2017年7月14日,非国有管理号:363201700763,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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