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作废声明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柳森的申请于2025年3月3日裁定受理赤峰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5)内04破申1号),后于2025年7月8日裁定由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19日指定内蒙古钦度律师事务所担任赤峰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案号(2025)内0423破1号)。赤峰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至今仍未向管理人移交印章、营业执照、财务账册、合同等任何资料。为维护赤峰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案件顺利进行,防止赤峰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存在滥用企业印章行为,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赤峰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印章、证照自2025年3月3日作废。自2025年3月3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赤峰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赤峰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赤峰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作废公告
湖州奥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奥瑞斯电梯有限公司、奥瑞斯电梯有限公司)遗失企业的公章、法人代表章(法人:沈永方)、财务专用章、开户许可证及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1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0797
406179)正副本。现声明作废。
公 告
2025年12月9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1603破申1号决定书决定对河南辉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依法指定周口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河南锦实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河南辉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后十日内,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临时管理人通讯地址:周口市淮阳区河南辉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北门西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李律师;联系电话:13643976587)未申报的债权人将无法在本次预重整程序中行使权利。如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裁定河南辉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的,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视为已申报债权,无需重复申报。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预重整期间需要召开预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河南辉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5年12月18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河北煊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闫文全与郭红在2025年12月10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现将闫文全对被执行人河北煊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4)肥民初字第430号判决书享有的全部债权即:河北煊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返还闫文全的400000元本金及利息依法转让给郭红所有,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所有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方接到该转让通知书后向郭红履行还款义务。特此通知。
闫文全 郭红
2025年12月18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宁夏志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石嘴山纪委项目部员工杨芳(身份证号:6402211981****2429),自2025年12月6日至今连续8天未出勤上班,其间经公司书面通知后,仍未向公司履行任何请假手续,也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第4.2.3.2条规定:“连续旷工超过3天,公司有权作除名处理”,鉴于该员工的上述违纪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现经公司研究同意后,自2025年12月15日起,解除与杨芳的劳动关系。
地址变更公告
机构名称: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批准成立日期:2012年08月13日
机构住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江苏大厦八层801-814号房
机构编码:000056370800800
业务范围:在济宁市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
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发证日期:2025年12月09日
流水号:00175852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台安县三强轻钢彩板有限公司(法人孟庆勇):本单位受理马某某等6人诉你拖欠工资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强制执行前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要求你于2026年1月28日前支付马某某等6人工资60300元,外加50%经济补偿金30150元,共计9045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逾期将依法对你拖欠工资、拒缴罚款行为申请强制执行。
叙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斌正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旭楷与你单位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争议一案(叙劳人仲案〔2026〕3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2月5日9时在叙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叙永县叙永镇新区便民街2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金华仲裁委员会公告
义乌觅爱婚姻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EG3NM732):申请人楼腾云与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会业已受理。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有关仲裁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本案仲裁庭由仲裁员张超组成仲裁庭独任审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于2026年1月21日14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参加庭审,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本会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99号社会治理中心。电话:0579-85546439。
赣州立探年产500吨新型硅碳负极材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赣州立探年产500吨新型硅碳负极材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项目以下信息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报告书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获得: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TC
Gm280HuRD5ibIb4OXXg
提取码: pmfd
(2)纸质报告书查阅
公众可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索取
建设单位:赣州立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水西产业园治金大道17号
联系人:刘成发
联系电话:18179750181
邮箱:liucf@gzlitan.com
环评单位:江西锦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707090279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为赣州立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中心为原点、边长为5km×5km的方形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组织或个人,鼓励范围外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积极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TC
Gm280HuRD5ibIb4OXXg
提取码: pmfd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本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
赣州立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恬凯稻业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60782056439856Q)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相关债权债务人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赣州市南康区恬凯稻业协会申请债务债权,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仍未前来申报债权债务的视为放弃。
赣州市南康区恬凯稻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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