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281破31号
本院根据宁波雅德弘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11月6日裁定受理余姚碧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余姚碧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止,向余姚碧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月湖金汇小镇崇教巷17号;兰律师,电话:15855843416)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余姚碧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余姚碧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余姚碧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并提交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以及相关印章。本院定于2026年1月6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地址: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140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205破41号
本院根据债务人章庆华的申请,于2025年10月30日裁定受理章庆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2025年11月18日指定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章庆华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2月2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月湖金汇小镇崇教巷17号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李志实习律师,电话:19817864696)申报债权。章庆华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5年12月8日下午2时00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十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8号)【或采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在线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205破42号
本院根据债务人黄燕群的申请,于2025年10月30日裁定受理黄燕群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2025年11月18日指定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黄燕群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2月2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月湖金汇小镇崇教巷17号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李志实习律师,电话:19817864696)申报债权。黄燕群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5年12月8日下午3时00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十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8号)【或采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在线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公 告
北京鹏伟顺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我委于2025年11月12日作出关于你单位员工马现利(身份证号:130133*******2719)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伤残八级。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该决定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天津昊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我委于2025年11月17日作出关于你单位员工张学芝(身份证号:15040319*******441)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告知书》,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该决定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山西鸿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我委于2025年9月23日作出关于你单位员工闫卫平(身份证号:612125********016)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伤残九级。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该决定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公 告
农家海:本局受理你职业伤害确认申请并已作出答复,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编号:7305914号《收件回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职业伤害确认业务办理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回执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六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4日
公 告
佛山市安良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本局受理全业坚受伤一事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编号:〔2025〕5123099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六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4日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北楚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景芝元与你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现已审理终结。因与你方无法联系,现向你方依法公告送达西咸劳人仲案字〔2025〕第1134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联系电话:029-33310819。特此公告。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公 告
凌昆:申请执行人张瑞与被执行人凌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冀0403民初999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冀0403执2853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失信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责令你们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报财产状况,如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你们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声 明
菏泽三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车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丢失,登记证号:车11鲁R07006(24)、车11鲁R07005(24)、车11鲁R07007(24)、车11鲁R07003(24)、车11鲁R07004(24),特此声明。
菏泽三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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