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临罗劳人仲案字[2025]第840号
山东大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坤与山东大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临罗劳人仲案字(2025)第840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定于2026年1月12日9时在临沂市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广电巷罗庄区广播电视大厦办公室西侧大厅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大厅,电话:0539-7108921)开庭,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临沂市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20日
十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武汉元林中益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雷尚林向本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本委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确认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鉴定结论书编号:鄂0300劳鉴【2025】01615号)。因多方联系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鉴定结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鉴定结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十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湖北犇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张龙向本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本委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确认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鉴定结论书编号:鄂0300劳鉴【2025】01713号)。因多方联系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鉴定结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鉴定结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十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段光六向本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本委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确认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鉴定结论书编号:鄂0300劳鉴【2025】01760号)。因多方联系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鉴定结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鉴定结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十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张湾区悟空餐饮服务店(个体工商户):你单位职工陈军向本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本委鉴定结论为二级伤残;生活大部分自理障碍;确认停工留薪期为12个月(鉴定结论书编号:鄂0300劳鉴【2025】01550号)。因多方联系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鉴定结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鉴定结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十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湖北登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张青华向本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本委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确认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鉴定结论书编号:鄂0300劳鉴【2025】01632号)。因多方联系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鉴定结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鉴定结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十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十堰瑞泽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杨正林向本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本委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确认停工留薪期为12个月(鉴定结论书编号:鄂0300劳鉴【2025】01612号)。因多方联系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鉴定结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鉴定结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周镇科(身份证号码:4405271975****4412):本委已受理诸暨经开创融投资有限公司与你方的(2025)绍仲字第0573号合同纠纷案,因无法向你方邮送下述材料,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仲裁庭(员)选定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届时未选,将由仲裁员王鹏权、陈秋平、杨光明组成合议庭、王鹏权为首席仲裁员,并于2026年1月14日9时在本委开庭。
公 告
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芯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睿低碳科技有限公司、通海育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黄烜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5)5710号]关于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1月13日14时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浙江中睿低碳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普誉贸易有限公司、杭州芯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海育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徐赢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5)5711号]关于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1月13日14时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初次鉴定结论书送达公告
张掖市泓鑫钢结构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陈少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事宜,张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于2025年11月4日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张劳鉴〔2025〕703号),由于本机关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你公司法人领取,你公司法人均未接听,现场送达,你公司无人接收,现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文件,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湖北鑫鑫建材有限公司:本局于2025年11月7日作出认定肖小林所受伤害为工伤的认定决定。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决定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鄂0604工伤认定[2025]112号)。根据《湖北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鄂人社规[2021]5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本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书,可自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石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地址: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电话:0716-7186588。
注销公告
昌宁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30524MJT369408G),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相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于公告之日起30日后仍未前来申报债权债务的视为放弃。
昌宁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店面招租
东湖区李家路18号附8店面招租,面积14.20平方米,联系电话:朱女士17707002888,监督电话:0791-87838658。
南昌刊刻厂
以下证件挂失
太平洋人寿薛红执业证02000237170080002011011746挂失。
谭婷婷遗失江西传媒职业学院学生证,证号:2410101315,声明作废。
肖诗桐遗失江西传媒职业学院学生证,证号:2410101339,声明作废。
上饶励丰工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611260110858,声明作废。
抚州市东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廉政收缴专户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Z4381000126601,账号:14055101040039174,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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