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胡秀杰(所在地浙江省永嘉县茗岙乡中村牌楼路14-5号):原告青田盛隆阀门有限公司与被告胡秀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316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安东(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万家巷1号203室):原告陈志东与被告陈安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3997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于2026年1月6日14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秀丽、留跨策、留倩倩、潘葱妹(户籍住址青田县山口镇雅田村陈半山11号):原告留光平与被告杨秀丽、留跨策、留倩倩、潘葱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321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上述期限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585民初11937号
张永军、孙连香:原告上海坊溪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永军、孙连香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585民初1193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17562号
奚文娟:原告王粉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17557号
奚文娟:原告高小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17561号
奚文娟:原告魏照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谢卿雪:原告瑞安市秀珍服装经营部与被告谢卿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14887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秦岁元:原告胡孝琼与被告胡孝彬、秦岁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12845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金华仲裁委员会公告
义乌稠州宝利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9LCD09Y)、泓渟(浙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DW3N1PXR):申请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洋酒店与你们公司租赁合同纠纷(2025金裁经字第295号)一案,本会业已受理。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公司送达有关仲裁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不提交答辩或选定仲裁员的,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并不影响案件审理。本案于2026年1月15日下午2时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参加庭审,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99号社会治理中心。电话:0579-85546439。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江西鑫鹏建设有限公司:本局于2025年10月10日受理徐红国的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南人社工伤受字[2025]第392号,我局于当日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贵公司邮寄《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南人社工伤举字[2025]第392号,贵公司未签收。现通过《工人日报》特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公告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贵公司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我局提交举证材料,如贵单位拒不举证的,我局将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799号,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9室,联系电话:0791-85721660。
乐山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古曲沙(身份证号码:5111021981******30)、鲁克史枝(身份证号码:5111321982******4X):本委已受理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乐仲案字〔2025〕第89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委领取参加仲裁活动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意见书及相关证据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第16日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2026年1月14日14时30分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3日内前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逾期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你于开庭后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北段2016号乐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204室;邮编:614000;电话:0833-2119852。
注销公告
本溪市启明星艺术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500673794749H),经研究决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有关债权人、债务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债权。
本溪市启明星艺术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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