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小平(户籍浙江省青田县仁宫乡上店路22号):原告邱颖红与被告朱小平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3875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于2025年12月25日14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周国:林永贵与周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15490号民事判决书。案件受理费258元,公告费420元,由被告周国负担,本公告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7723号
张维冬:原告瑞安市阿辉水产店与张维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于2025年12月26日9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8311号
高仁美:原告杨圣快与高仁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于2025年12月26日9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7743号
黄中云:原告叶正权与被告瑞安市安能机车部件加工厂及第三人黄中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于2025年12月2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广州恩觅科技有限公司:原告班班家(杭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恩觅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12431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开伟:原告徐瑞与被告陈开伟离婚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64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徐瑞与被告陈开伟离婚;二、儿子陈尔特、女儿陈以诺(曾用名:陈梓童)由原告徐瑞抚养至成年,抚养费由原告徐瑞自行承担。三、原告徐瑞抚养儿子陈尔特、女儿陈以诺期间,被告陈开伟享有探望权,原告徐瑞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便利。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杰:原告舒文文与被告陈杰离婚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86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舒文文与被告陈杰离婚;二、儿子陈子瀚、女儿陈米娅由原告舒文文抚养至成年,被告陈杰负担抚养费182500元。三、原告舒文文抚养儿子陈子瀚、女儿陈米娅期间,被告陈杰享有探望权,原告舒文文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便利。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深圳前海诺园创投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嘉园幸福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告瑞安市优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前海诺园创投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嘉园幸福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张贤锋、第三人深圳市诺嘉智能养生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等材料,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皖0803民初3785号
陈维华:安庆市桃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陈维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于2025年12月23日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缴物业费2003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十八日内。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皖0803民初3644号
张龙:安徽新地锐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与张龙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于2025年12月23日9时2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4059.23元并按约定缴纳因延迟履行缴纳物业费义务产生的违约金;2.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公告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十八日内。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皖0803民初3787号
吴杰:王俊与吴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定于2025年12月23日9时4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30000元及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按约定的10%借款年利率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十八日内。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皖0803民初3294号
深圳壹换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易才云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壹换电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于2025年12月23日1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25年4月服务费5273.47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5273.47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三的标准,从2025年4月16日起算至实际支付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李康辉劳动案件赔偿款共计人民币22487.01元;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公告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十八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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