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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5年10月30日 星期一

陪诊员弄丢病理切片被判赔偿精神损失

判决认为病理切片具有人格属性,将其丢失构成侵权

《工人日报》(2025年10月30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周倩)委托他人跑腿问诊,对方却把作为重要诊断依据的病理切片弄丢了,患者的损失如何赔?近日,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案件。法院判决陪诊代办人员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构成侵权。

谢女士是一名癌症患者,2023年7月,她在网上认识了从事陪诊代办服务的李某,便委托李某在北京一家三甲医院挂号,并支付了500元挂号费。因需要病理切片制作新的病理报告,谢女士将其在外地医院保存的病理切片借出邮寄给了北京的李某。

同年8月18日,李某告知谢女士病理切片丢失。这份病理切片是医生进行诊断并制定更优治疗方案的关键病历材料,且病理切片中包含谢女士的敏感健康信息,万一被他人获取,可能造成隐私及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李某表示愿意将挂号费退还谢女士,但不同意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谢女士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赔偿谢女士合理经济损失2000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李某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患者的病理切片既属于患者的敏感个人信息,也属于私密信息。病理切片作为具有人格属性的特殊物,对患者而言具有不可替代性。李某作为专门从事陪诊代办业务的人员,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病理切片丢失,不仅影响谢女士后续治疗,可能对谢女士的健康权构成侵害,还导致病理切片中承载的个人信息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侵害了谢女士的隐私。因此,李某丢失病理切片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在陪诊代办服务中,患者与陪诊代办人员之间成立有偿委托合同关系。若陪诊代办人员将病理切片丢失,患者既可以依据委托合同关系主张违约责任,也可以依据侵权关系主张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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