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海燕(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校场路6号):本院受理原告叶小松与被告李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3007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1日15时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余荣军(住所地浙江省青田县海溪乡余山村14号):本院受理原告李华与被告余荣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3434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告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诉状及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将于2025年10月31日15时30分在腊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5年9月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江锐申请宣告侯小萍死亡一案。申请人称,侯小萍[女,生于1972年10月15日,户籍所在地四川省绵竹市孝德镇桂兰村14组(原苦葛村7组)]于2024年8月3日在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姑咱镇日地村遇突发山洪泥石流灾害后失联,经康定市应急管理局证明,侯小萍无生还可能。侯小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侯小萍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侯小萍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侯小萍情况,向本院报告。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585民初12608号
董成:本院受理原告苏州煌尚橱柜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13972号
高小红:本院受理原告陆丹丹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9853号
李学涛: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五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彩健、温州佳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李学涛修理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27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0564号
杨金秀: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诉张自森、杨金秀、瑞安融汇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2025年11月4日9时在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1236号
吴昊:本院受理包小琴诉吴昊、上海物美同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2025年11月5日9时在交警事故中队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2714号
张伯盛、宁顺昂:本院受理原告王永丰与被告刘建军、张伯盛、宁顺昂、曾祥伟、第三人浙江亿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29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0108号
吴水鑫:本院受理原告吴隆涛与被告吴水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济南风尚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欣炜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风尚包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853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河池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太和世纪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25529103):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南宁北川制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太和世纪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5)河仲案字6号]。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选择仲裁庭组成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0月31日14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你须在开庭三日前领取成立仲裁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开庭时如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朱晓霞:本委受理的申请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林振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绍仲字第0499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证据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和答辩、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和10日内。请你方于2025年10月21日来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2025年10月28日14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二)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裁决。本委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14楼。联系人:王洁,联系电话:0575-88628448。
南昌市盛昌针织服装厂店面招租
南昌市电政路4号店面招租,面积338.26平方米,联系电话:17707002888,监督电话:0791-8783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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