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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5年08月31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5年08月31日 02版)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季小五(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洋肚后般洋9号):原告叶 勇与被告季小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219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任小微(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任桥村任桥宏新路66号)、洪林标(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鹤城镇侨旺小区17幢4号):原告程苏勇与被告任小微、洪林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2102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任小微(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任桥村任桥宏新路66号)、洪林标(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鹤城镇侨旺小区17幢4号):原告张永梅与被告任小微、洪林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195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8988号

湖北呈祥箱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双龙经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呈祥箱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89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遂昌宝鸿石材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遂昌源华石材有限公司诉遂昌宝鸿石材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3民初778号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文华、吴冬:本院受理原告沈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0991民初4276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浩: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得润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12民初3284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何宛均、何建龙:本委受理的申请人严银海与被申请人何林芝等60人、第三人浙江诸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3)绍仲字第049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绍仲字第0491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大楼15楼,联系电话:0575-88615322。

兰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兰州包豪斯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城关区雁滩家具市场臻超卫浴经营店与被申请人兰州包豪斯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兰仲字〔2024〕第36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兰仲裁字〔2024〕第364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会签收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金华仲裁委员会公告

何文华(公民身份证号码:5113811979

****3678)、侯晓强(公民身份证号码:5113211973****0050)、冯文华(公民身份证号码:5129301964****4594):申请人义乌市世涛建材商行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裁决书,依据《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金裁经字第715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香山路399 号社会治理中心。电话:0579-85546439。

十堰仲裁委员会公告

刘涵睿:本会受理申请人胡海波与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据《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5版)第八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十仲裁字第167号仲裁裁决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十堰市京东路交通银行8楼十堰仲裁委员会审理中心)领取该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其莲:本院受理的(2025)川0522民初3635号原告陈先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联系,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17.8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利息:借款期内每月2000元,总计24000元;逾期利息以17.8万元为基数,按2%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为144061.33元;从2020年8月20日至2025年6月10日以17.8万元为基数,以LPR的四倍即15.4%计算为133633.5元,暂总计301694.83元,具体利息以实际归还日计算确定;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邵阳市北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 告

邵阳旭美发制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谢戍生诉邵阳旭美发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邵北劳人仲案字〔2025〕第53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9时在邵阳市北塔区政府北侧北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会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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