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包春平(住所地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白岸下沙降30号):本院受理原告詹成江诉被告包春平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1515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曹洪:原告陈园妹与被告曹洪、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第三人瑞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瑞安市人民医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0381民初4824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5267号
袁小华: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豪杰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袁小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10日14时4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3901号
彭洋清:本院受理原告温州辛浩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彭洋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11日15时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3684号
宁夏国龄宁福糖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甘蜜柑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国龄宁福糖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10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2225号
刘让平:本院受理原告李祖雄与被告刘让平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10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4414号
彭庚牙: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东邦电机有限公司与被告彭庚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11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4271号
深圳市德瑞斯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瑞健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德瑞斯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11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3941号
硅田(福建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鑫承供水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硅田(福建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11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4268号
福建省松溪县耀鑫铸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顺付与被告许位忠、福建省松溪县耀鑫铸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9日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3351号
常喜园: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阿飞废品回收站与被告常喜园、永嘉牛牛塑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13日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4341号
薛项丽:本院受理原告郑彩宇诉被告薛项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10日15时2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3357号
陈海华: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旭缘福超市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海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13日9时2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劳动合同关系解除通知
周春红:你已连续无故旷工15日,公司多次通知你返岗,迟迟未到岗。并且不服从公司领导安排、侵占公司财物等,已经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请你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营口金狮特耐有限公司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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