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25年08月18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5年08月18日 02版)

(2024)甬仲字第575号

宁波市卉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MA2GTFPE8X):申请人邓菊珍与被申请人宁波市卉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案件经审理,本委已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甬仲字第575号裁决书。此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本委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澄北路487号宁兴财富广场A座八楼

联系电话:范孟灵 0574-87284633

宁波仲裁委员会

孙云萍、朱健军、江苏博阳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博阳爱心母婴服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肖玉康与被申请人孙云萍、朱健军、江苏博阳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博阳爱心母婴服务有限公司((2025)扬仲字第2693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会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答辩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本会组成仲裁庭,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10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扬州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徐利波:现向你公告送达我局作出的苏0411职中[2025]第18号《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河北南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刘荣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委于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作出的沧劳人仲案〔2025〕070号案件的《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一、确认被申请人河北南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申请人刘荣解除劳动关系;二、裁决被申请人河北南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刘荣停工留薪期工资18000元;三、裁决被申请人河北南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刘荣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9130元)。限你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街30号)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收到本裁决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长春市繁华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邓红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德劳人仲(2025)48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本委地址:吉林省德惠市松柏路德大广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仲裁院,联系电话:0431-87008665,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德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

公 告

吉林省兴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吕艳波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案号为德劳人仲(2025)156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开庭审理结束前。本委定于2025年9月29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仲裁庭地址:德惠市松柏路德大广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431-87008665。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德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

公 告

河北联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河北港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高晨诉河北联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河北港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341号)、郝鹏诉河北联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河北港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350号)、肖瑶诉河北联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河北港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351号)。现依法向被申请人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开庭时间如下:2025年9月29日上午9时30分(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341号)、2025年9月29日上午10时00分(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350号)、2025年9月29日上午10时30分(沧运劳人仲案【2024】第351号)(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政府院内,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电话:0317-5297833)。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闭庭后1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仲裁公告

马忠强:申请人银川隆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025)银仲字第391号】一案,本会已依法受理。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送达仲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仲裁庭开庭方式选定书、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申请书副本、《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银川市民大厅A区5层3号窗口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请在仲裁庭组成后五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答辩期满后十五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银川市民大厅D区2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裁决。届时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银川仲裁委员会

认领公告

近期,汕头海警局南澳工作站查获一艘编刷“粤南澳渔21019”船牌铁质船舶,船舶外观颜色水深以上为蓝灰色,水深以下为红色,船总长约23米,船宽约4.5米。现向社会发布认领公告,请知情人、所有权人或相关权利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到我站认领或协助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所有权或无人认领,我站将依法处置。

认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大猴澳汕头海警局南澳工作站

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电话:0754-87250187

公告期限:2025年8月13日至2026年2月13日

汕头海警局南澳工作站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天津北洋科技研发院(普通合伙)《章程》相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议,现就除名杨志海、刘勇二人股东及合伙人身份以及更换委托代表事宜公告如下:1、除名人员:杨志海(身份证号:2304021969****0010)、刘勇(身份证号:2107261975****0510)2、除名原因:杨志海、刘勇二人长期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未履行股东及合伙人义务,且多次未响应公司联络,导致公司正常经营决策受阻,严重影响了天津北洋科技研发院(普通合伙)的运营与发展。经多次尝试联系未果,现对上述二人予以除名。3、除名生效时间:本公告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若杨志海、刘勇二人未提出书面异议或与本院取得联系并说明正当理由,则除名决定自动生效,其股东及合伙人身份即被终止。4、后续处理:除名生效后,天津北洋科技研发院(普通合伙)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退伙结算。5、更换委派代表:天津北洋孵化器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志海更换为韩鹏飞。特此公告。

联系人:韩鹏飞

联系电话:13672147468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286号和通大厦24层

天津北洋科技研发院(普通合伙)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