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重庆市云阳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催告通知书公告
下列当事人发生了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交通部门接受处理,已依法对其作出了催告通知书。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具体名单如下:
1.成都嘉益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80753572312);编号:云交执〔2024〕1235800780;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加处罚款7000元。
2.成都嘉益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80753572312);编号:云交执〔2024〕1235800761;罚款7500元的行政处罚,加处罚款7500元。
3.成都嘉益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80753572312);编号:云交执〔2024〕1235800759;罚款6500元的行政处罚,加处罚款6500元。
4.成都嘉益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80753572312);编号:云交执〔2024〕1235800821;罚款14000元的行政处罚,加处罚款14000元。
5.成都嘉益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80753572312);编号:云交执〔2024〕1235800773;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加处罚款9000元。
6.成都嘉益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80753572312);编号:云交执〔2024〕1235800771;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加处罚款9000元。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地址:云阳县云江大道1289号一楼案件处理室,联系电话:023-55162996),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2025年8月17日
重庆市云阳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处罚告知书公告
下列当事人涉嫌发生了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现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具体名单如下:
1.襄阳利祥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3433702817);案号:云交执〔2025〕1235800154;拟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2.襄阳利祥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3433702817);案号:云交执〔2025〕1235800162;拟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3.襄阳利祥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3433702817);案号:云交执〔2025〕1235800150;拟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4.重庆融金运输有限公司南岸区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5UA9520J);案号:云交执〔2025〕1235800179;拟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5.重庆融金运输有限公司南岸区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5UA9520J);案号:云交执〔2025〕1235800151;拟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6.刘洪全(身份证号:5122251966****6473);案号:云交执〔2025〕1235800155;拟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地址:云阳县云江大道1289号一楼案件处理室,联系电话:023-55162996),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2025年8月17日
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津(宁河区)社保责决字〔2025〕第1号
陈庆利:经核查,姓名:陈庆利,社会保障号码:120221********0033,于2021年8月至2022年11月多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02334.68元,大写:拾万贰仟叁佰叁拾肆元陆角捌分。我分中心于2025年7月15日向你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你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宁河分中心领取还款凭证并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区人民政府或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分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雷建广
电话:022-6959363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社保宁河分中心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1127破6号
本院根据景宁汇好供应链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于2025年7月1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25)浙1127破申5号】,裁定受理景宁汇好供应链有限公司(下称“汇好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方式选取本案管理人,本院于2025年8月6日作出《决定书》指定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汇好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9月20日前向管理人(地址: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龙东路92号上1号;联系人:陈美惠律师,联系电话:13957072464;潘加良律师,联系电话:1390678245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同时还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汇好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汇好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5年9月26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公 告
河北锦鸿运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张立军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峰劳人仲案字【2025】第13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9月30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邯郸市峰峰矿区玉皇阁路66号泉头办公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侧一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次日起20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邯郸市峰峰矿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召回公告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生产的小磨香油(220ml/瓶)、2025年4月1日生产的纯芝麻香油(220ml/瓶),经抽样检测为不合格产品,现面向河南省开展二级召回。凡购买以上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凭购物小票到购买该产品的经销商处,全额退货退款并可获得1倍赔偿。对因此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承诺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联系人:郭晓鹏 电话:17796778889
汝州市乐观沟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召回公告
本公司于2025年6月3日生产的品名为核实品牌红薯粉条,在市场监管局的执法抽检中,因配料表虚标抽检不符合规定。现面向全国开展二级召回。凡购买以上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凭购物小票在20个工作日内,到本公司指定的召回地点/购买该产品的经销商处,全额退货退款并可获得1倍赔偿。因本公司的原因给消费者身心带来健康伤害我公司深表歉意,并承诺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联系人:华亚明
联系电话:18239789120
住所:汝州市庙下镇赵庄村
河南金丝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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