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毕乐克格列乐旭爱德瓦德洛乐夫(BJORKGREN LARS EDVARD ROLF),男,1954年2月12日出生,瑞典王国公民:本院受理原告陈翠梅与被告毕乐克格列乐旭爱德瓦德洛乐夫(BJORKGREN LARS EDVARD ROLF)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3314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1民初10383号
华春林:本院受理原告张彬彬与被告华春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1天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7946号
邵盛军:本院受理原告赵雷琴诉被告邵盛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2025)苏0412民初79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6546号
陈兵:本院受理原告杨丽诉被告陈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2025)苏0412民初6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9850号
李士龙:本院受理原告吴浩玉诉被告李士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2025)苏0412民初98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蔡付强、陈林英:本院受理原告陈宏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0991民初2683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更正公告
于2025年8月7日在《工人日报》刊登的原告李兵、黄白源诉云南天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鑫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公告中,现将公示期进行更正。由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泥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更正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黄泥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特此更正。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772号
贾松清: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华顺箱包有限公司与被告贾松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77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告瑞安市华顺箱包有限公司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贾松清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3691号
翟玉宝:本院受理原告罗柳雪诉被告翟玉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10日15时40分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 0381民初13883号
韩华:本院受理原告叶丽红诉被告韩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10日9时4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3807号
陈朝江:本院受理原告张小慧诉被告陈朝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10日16时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4016号
熊珍峰: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阿平织带有限公司诉被告熊珍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11日14时40分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2845号
秦岁元:本院受理原告胡孝琼诉被告胡孝彬、秦岁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10月9日15时4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585民初10352号
信金致诚企业管理咨询(宁波)有限公司、天津华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省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信金致诚企业管理咨询(宁波)有限公司、天津华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们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港区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云南弘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永劳人仲案字[2025]第88号)陈宗林与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34359519XF)劳动争议一案,因邮寄等方式无法对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于2025年9月24日9时在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无不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你单位于开庭后第15天(2025年10月9日)到本院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将视为送达。本院地址: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玉泉九组153号。联系电话:0870-3198647。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