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氏草安(HUYNHTHITHAOAN)(现住地址不详):原告叶永林与被告黄氏草安(HUYNHTHITHAOAN)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152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991民初2694号
高兴:本院受理原告王传珠与被告高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和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5)苏0991民初2694号民事判决书和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起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扬州矽达科石英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大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扬州矽达科石英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12民初262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12144号
永康市狼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吴梦英、贵州黔狼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富丽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永康市狼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吴梦英、贵州黔狼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其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武进区人民法院嘉泽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8319号
周如光、周银兴: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田田圈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1029号
郭元发:本院受理原告戴钢山与郭元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9月2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2966号
李建中:本院受理原告黄茂兵与李建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9月29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0667号
瑞安市嘟嘟熊童鞋厂、刘年富:本院受理原告陈少林与瑞安市嘟嘟熊童鞋厂、刘年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9月29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珍:本院受理的原告竺肖珍与被告张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87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3939号
戴富春、杭州雅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钜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戴富春、杭州雅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5年9月29日9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585民初9962号
上海领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玖兴瑞高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炳仓、上海领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港区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公 告
中视京选(浙江)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沈宏红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5)2523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 告
攀枝花市金沙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我局向你单位送达关于谭平(身份证号码:5104031973****2642)的《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2025)川0402工认114号,该法律文书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经30日后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812-3933503,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524号)。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 告
攀枝花市东区万祥维修服务部:我局向你单位送达关于袁宗祥(身份证号码:5104221972****6215)的《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2025)川0402工认123号,该法律文书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经30日后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812-3933503,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524号)。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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