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皖安潜山劳人仲案〔2025〕89-1、89-2、89-3、89-4、89-5、89-6、89-7、89-8号
安徽恒华大酒店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周中华、谢淳风、余燕、彭林云、操永木、陈胜利、黄新华、李加发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案号分别为皖安潜山劳人仲案〔2024〕89-1号、皖安潜山劳人仲案〔2024〕89-2号、皖安潜山劳人仲案〔2024〕89-3号、皖安潜山劳人仲案〔2024〕89-4号、皖安潜山劳人仲案〔2024〕89-5号、皖安潜山劳人仲案〔2024〕89-6号、皖安潜山劳人仲案〔2024〕89-7号、皖安潜山劳人仲案〔2024〕89-8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委(地址:安徽省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629号)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因上述案件案情相同,本院决定合并审理,被申请人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10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潜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本委立案受理的申请人李程智等3人与你(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的劳动争议仲裁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作为本案被申请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于2025年8月8日作出的永劳人仲案字〔2025〕第236号仲裁裁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永安市巴溪大道999号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永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湛江市霞山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湛江市靓家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郭小鳗、王道就、李梓媚、廖梅清、莫志鹏、全建金、陈麒珊、梁荣锂、朱国芳、黄勇、李子旭、陈培亮、冼晓霞、庄陈炜、郑冰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湛霞劳人仲案字〔2025〕119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其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3时整在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市人社局副楼三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湛霞劳人仲案字〔2025〕119号案件。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联系电话:0759-2173760,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湛江市霞山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送达贾庆林工伤认定协助调查及举证通知书的公告
义乌市冉成包装有限公司:贾庆林以你单位为工伤责任主体于2023年5月6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5年7月7日重新受理。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指派人员前来本局接受调查询问,并据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如认可工伤的事故情况报告或不认可工伤的证据及理由)。你单位逾期不提供举证材料,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你单位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因我局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该举证通知书,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及举证通知书》(编号:金义工举〔2025〕02033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金义工理〔2025〕02033号)。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一楼2号工伤认定窗口
联系电话:0579-85435319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
裁决公告
甘肃精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对雒荣锋诉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嘉劳人仲案字〔2025〕29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由被申请人甘肃精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雒荣锋支付拖欠工资7600元。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上述裁决均为终局裁决,如你方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庭公告
尹仁杰(公民身份证号码2323021992****4115):本院受理的(2025)冀1182民初2825号原告孟令瑾诉被告尹仁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5)冀1182民初3240号原告刘艳晴诉被告尹仁杰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该两案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11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辰时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青岛辰宇通物流有限公司:你单位工伤职工李建波(身份证号码:3702831975****7516),2021年12月6日发生工伤。你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工伤保险待遇应由你单位承担。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待遇偿还责令决定书》(编号:2024第008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对本责令决定书有异议,可在送达本责令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我中心申诉。逾期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0532-88361610
平度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8月12日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2025)浙02破3号之二
2025年7月31日,本院根据邹婷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嘉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宁波嘉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9月18日前,向宁波嘉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298号合力大厦北楼16楼;邮政编码:315400;联系人:佘朵朵,联系电话:15700124994)申报债权。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本院定于2025年9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568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和律师证复印件。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公 告
荣成顺迪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邢艳东为其本人申请工伤认定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给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辽0242工认[2025]198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社会事业管理局
公 告
荣成顺迪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何海为其本人申请工伤认定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给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辽0242工认[2025]199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社会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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