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林勤荣(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贵岙乡塘后村贵塘东路85号):本院受理原告陈丽芬与被告林勤荣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2452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定于2025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詹政伟(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瓯南街道前仓村27号):原告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詹政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84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黄加安:原告欧玉明与被告黄加安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1466号民事裁定书。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2712号
冉从文:原告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诉被告冉从文、第三人徐诗、瑞安薪堂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9月2日9时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秀枝:本院受理的原告周祖国与被告刘秀枝、刘陈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本院裁定,现因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673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准许周祖国撤回对被告刘秀枝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585民初 4640号
王正:原告肖世贵与被告王正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585民初 464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585民初3821号
江苏智慧馨港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东阳市横店智达电子设备商行与被告江苏智慧馨港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585民初382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公告
袁慧玲(四川省西充县金源乡陈家沟村一组):本院受理原告杨栋梁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双方离婚。2.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8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太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仇玉懋:原告刘红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991民初3547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成:原告许志兵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0991民初2498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辉:原告周冬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0991民初2977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991民初3225号
周恩顺:原告杨秀球诉被告周恩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和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5)苏0991民初3225号民事判决书和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起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4062号
欧阳雪梅:原告蒋建国诉被告欧阳雪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2025)苏0412民初4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龙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告泰州市国裕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龙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5)苏1283民初7246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济川法庭第四审判庭(燕头派出所对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许志航: 原告安徽省文一投资控股集团北郡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21民初8489号民事起诉状、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巷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绍兴市悦客美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俞桃勇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2025)绍仲字第0117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绍仲字第0117号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大楼15楼,联系人:阮恒超,联系电话:0575-88615322。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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