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富阳支行与周恒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与周恒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ZR0506202501,签署日期2025年6月27日),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特此将下表所列王中华、陈蓉债权资产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与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人、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责任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下称义务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出让人,周恒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各“义务人”立即向周恒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或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富阳支行
联系电话:赵女士 0571-61716123
联系电话:周恒 15257575590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富阳支行
周恒
2025年6月27日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因特
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因特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编号为:JYZCCZB-2025011),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杭州因特商务管理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因特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杭州因特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因特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附件:标的债权明细表(单位:元)
(基准日:2025年6月17日)
债权行:金华银行
借款人名称:义乌市勍迅贸易有限公司
债务情况:合同编号:201499300借11819、201599300借13236。
本金3000000元;欠息5430018.26元;合计本金;3000000元;合计欠息:5430018.26元。
担保人:浦江县森泰纺织品工艺有限公司、何紫松、孙杨、黄胜、张灵红、黄茂富、黄宝仙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6月17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杭州因特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金华银行 联系电话:0579-82193190
杭州因特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57171946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因特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
通 知
葛宽(身份证号:1302831989****7353):你自2025年6月15日开始至2025年6月19日已连续旷工超过3日,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及《员工纪律手册》第二条第23款相关规定,从2025年6月20日起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联系电话:13290555379。特此通知。
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8676号
无锡宏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金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无锡宏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 年8月20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立峰:本院受理的原告许小雷与被告李立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5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鞍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安徽省鸿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师道伟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师道伟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编号:20251287)。经鉴定,师道伟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为十级。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级鉴定结论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金华仲裁委员会公告
胡春波(公民身份证号码:3302261982****0954):申请人义乌市华拓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裁决书,依据《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金裁经字第675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香山路399号社会治理中心。电话:0579-85546439。
岳阳仲裁委员会公告
岳阳威尔供应链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深圳市鹏顺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岳阳威尔供应链有限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岳仲字第41号《仲裁通知书》《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风险提示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申请书》的请求事项: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退还服务款196400元;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服务款资金占用利息,以196400元为基数,从2024年1月1日开始,以同期一年期LPR的1.5倍计算至服务款退还完毕之日止;3.本案产生的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选定仲裁员(未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的,由本会指定仲裁员)、提交答辩状及证据材料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
以下证件挂失
滨州太平人寿王利娟执业证00002737160000002020005649挂失。
程康俊遗失身份证,证号:3602812003****7559,声明作废。
赣州宏文科技网络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607031051504,声明作废。
全南县小叶餐饮店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607290034672,声明作废。
弋阳县叠山樱茶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6MAEAKNB46J,声明作废。
任立平、朱李桃遗失坐落在丰城市河洲街办龙泉路36号(锦绣江南)9栋1单元2层1-202号的预告登记证,证号:赣(2019)丰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550号,声明作废。
熊小涛、刘亚雯遗失坐落在丰城市河洲街办龙泉路36号(锦绣江南)21栋3单元8层3-806号的预告登记证,证号:赣(2019)丰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573号,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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