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金荣(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北山镇张坪村田青山9号):原告青田县叶双国水泥店与被告张金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1275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李森(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瓯南街道郑坑下村129号):原告颜坚珍与被告张李森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1482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赵凤仙(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小金村业鸟40号):本院受理原告王素菊与被告赵凤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1959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码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于2025年8月21日下午15时30分在油竹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捷(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中路80号1单元401室):原告王乐迎与被告陈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74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根军(户籍住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云峰街道门阵村40号):原告舒晶与被告张根军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3民初418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二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于 2025年9月28日10时在云峰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吴莹莹: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22民初57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发祥:本院受理原告胡莹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22民初5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钱辉:本院受理原告蔡学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22民初5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川1325民初1906号
冉明珍(四川省西充县古楼镇金源社区4组25号)、王东波(四川省西充县古楼镇金源社区4组25号)、李佳(成都市成华区欣然一街6号4栋1单元12楼2号):本院受理原告王振国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三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33000元,从2023年11月30日起按LPR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款清息止。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等由三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8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太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南京圣威塑料制品厂、吴成圣: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市奋鑫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圣威塑料制品厂、吴成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2025)苏1112民初 1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肖城:本院受理的原告林明勇与被告肖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12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微: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慧芳与被告刘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11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林玉花:本院受理的原告瑞安市童瑞服装加工厂与被告林玉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本院裁定,现因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6445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准许原告瑞安市童瑞服装加工厂撤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1904号
韦志兴:本院受理原告韦国芳诉被告韦志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2025)苏0412民初1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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