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兰桂:原告丁振与被告罗兰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6916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驳回原告丁振的起诉。公告费420元由原告丁振自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7398号
朱红梅: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下支行诉邱定勋、朱红梅、周高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于2025年8月22日9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燕琴:原告余瑞华与被告陈燕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350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0382号
李凌云:原告钱建光诉被告李凌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2025)浙0381民初10382号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8月14日9时2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0805号
沈力平:原告吴美华诉被告沈力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8月15日14时40分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9630号
王军儒:原告黄爱分诉被告王军儒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2025)浙0381民初9630号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8月14日9时4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米国栋:原告胡炳菊与被告米国栋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63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9752号
薛华清:原告浙江安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被告薛华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8月15日9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0574号
上海融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告浙江明家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与被告瑞安市中宝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融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8月14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1852号
瑞安市素云服装加工厂、胡素云:原告施永忠与被告瑞安市素云服装加工厂、胡素云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8月14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1434号
邵凤雪、王玉锁:原告朱田祝诉被告邵凤雪、王玉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2025)苏0412民初14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1436号
邵凤雪、王玉锁:原告查修全诉被告邵凤雪、王玉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2025)苏0412民初1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1433号
邵凤雪、王玉锁:原告周其章诉被告邵凤雪、王玉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2025)苏0412民初1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1856号
陈龙:原告冯跃鹏诉被告陈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2025)苏0412民初18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3083号
薛承贤:原告任建立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12民初30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 示
江西省南昌市兹有下列单位申报住宅区名称:南昌轨道瑞拓置业有限公司 ,拟命名名称:永和小区。位置:东湖区叠山路55号。现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单位申报的拟命名名称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反馈。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91-83883599
江西默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登报电话:13256725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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