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9276号
何建平:蔡锦林诉何建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于2025年8月26日9时在交警事故中队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991民初1016号
王辉:原告朱方方与被告王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5)苏0991民初101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起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南京唯敬俊建筑有限公司、焦成东:原告润州区通策建材经营部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1112民初173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唐森军:原告成向剑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12民初182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建珍:原告江冬梅、江丽君诉你名誉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12民初39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陈建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原告江冬梅住处张贴道歉声明(存续时间不得少于七日),向原告江冬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通过);二、驳回原告江冬梅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江丽君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000元,由被告陈建珍负担80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同时缴纳相应的上诉案件受理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江显宗(身份证号3428291973****481X):因方秀龙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方秀龙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辽0601工认[2025]421号。人社局认定方秀龙2024年3月31日在你管理的工地肩胛部受伤为工伤,工伤保险责任单位为沈阳飞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丹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丹东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金华仲裁委员会公告
侯利保(身份证号码:4113241986****4814):申请人浙江良汭服饰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会业已受理。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有关仲裁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本案仲裁庭由仲裁员丁帆组成仲裁庭独任审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于2025年7月28日9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参加庭审,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本会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99号社会治理中心。电话:0579-85546439。
庐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苏亮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国忠与你单位工伤待遇等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皖合庐江劳人仲裁〔2025〕110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单位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签收上述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该仲裁裁决第一项为终局裁决,如不服该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该仲裁裁决其他项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该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该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地址:庐江县岗湾街道文昌路66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8室,电话:0551-82558188、0551-87339557)
注销公告
海宁市安星村志愿者服务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481MJ9395757N)、海宁市春熙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30481MJ940625XF)、海宁市春熙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30481336389064T)、海宁市春熙社区志愿者服务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481MJ9396557J)、海宁市郭溪社区社会组织促进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4813364192783)、海宁市郭溪社区太极拳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481MJ9396709Y)、海宁市联群村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30481MJ94022835)、海宁市联群村萤火虫青少年服务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30481MJ94028143)、海宁市盐官镇手工编织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481MJ93964507)9家社会组织已决定解散。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联系人:骆婷
联系电话:0573-87772581
海宁市盐官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4日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芳华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七里支行”的公告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芳华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赣金监复〔2025〕76号)批准,并经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芳华支行”正式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七里支行”。现将有关更名事项声明如下:
1、我行于2025年6月27日正式启用新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七里支行,营业地址变更为南昌市东湖区童子桥路333号青山湖西岸七里嘉和小区E地块七里综合大厦一楼。
2、自2025年6月27日起,新各类业务专用章正式启用,原各类业务专用章停止使用。
3、名称变更不影响我行原有的各项权利及义务。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芳华支行”的债权债务以及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以及已办理完成业务继续有效。
感谢各界人士长期以来对我行的关注与支持,我行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专业的服务。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七里支行
2025年6月24日
公 示
江西省南昌市兹有下列单位申报住宅区名称:南昌国资产业经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命名名称:江畔雅院。位置:东湖区豆芽巷176号。现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单位申报的拟命名名称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26日前反馈。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91-83883599
江西默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销公告
本溪市明山区东方智联教育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504MJ3181168C),经研究决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债权。
本溪市明山区东方智联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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