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叶建亮(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章旦乡章旦村桥头11号):原告郑国栋与被告叶建勇、叶建亮、叶建峰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3455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上诉期限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齐丽伟(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油竹街道侨中小区34幢7号):原告浙江源广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齐丽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615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等。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上诉期限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谢亮(户籍住址浙江省永嘉县鹤盛镇鹤垟村):原告詹国与被告谢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1866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案于2025年8月26日15时在油竹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任小微(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任桥村任桥宏新路66号)、洪林标(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鹤城镇侨旺小区17幢4号):原告程苏勇与被告任小微、洪林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2102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于2025年8月11日16时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毛小英(户籍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黄畈雪宅村6号)、施军伟(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舒桥乡道彭村7号):原告管永杰与被告毛小英、施军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2105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告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诉状及证据副本、普通程序独任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于2025年8月13日10时30分在腊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池(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龙岗乡张集村王洪庄组052号):原告郑伟平与被告陈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1748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告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诉状及证据副本、普通程序独任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于2025年8月13日10时在腊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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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林(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海口镇界阜村麻埠坑19号):原告李素军与被告林小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671号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履行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章剑飞(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章村乡黄寮村78号):原告翁建斌与被告章剑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3833号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履行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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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正妹(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高湖镇岭头村33号):原告叶建雄与被告卢正妹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1635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于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洪荣光、季志花(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季宅乡二房村二房55号):原告麻石伟与被告洪荣光、季志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1211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于2025年8月12日9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东阳市万道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吴宁街道吴宁社区艺海北路261号一楼):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叶晓峰、东阳市万道运输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236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于2025年8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芜湖市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上海垦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吴云龙向本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已于2025年5月29日受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送达公告起15日内向本部门举证,逾期未提供有效证据材料,本部门将依据申请人的材料或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本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553-3878021。
2025雄安中国职工乒乓球总决赛
冠名权暨纪念反法西斯胜利80周年大型书画作品《和平》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一、2025雄安中国职工乒乓球联赛总决赛冠名权
标的二、大型工笔画《和平》。该作品由著名军旅画家顾正主创作,2米8×2米2(56平尺)
二、拍卖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6月28日(周六)14:00
地点:中国科技会堂(B309厅)
三、咨询请致电
电话:010-65675266/1326125825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域大厦A座1206室
公司:北京德云创科拍卖有限公司
邮箱:deyunchuangk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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