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公 告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瓯分公司:本委已受理林金仙诉你单位支付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瓯劳人仲案[2025]第84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7月24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建瓯市上西河221号三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建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湖北唯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陈博文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依法作出处理。陈博文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认定为工伤。经多方联系无果,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5〕65942号),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尽快前来我局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管理科(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府西一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一楼3104)签收该文件,否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花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证通知书公告
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我局收到方件元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已依法受理。申请反映:2025年2月27日17时左右,方件元在广州局集团公司客运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园工作时,不慎被胶管打中导致其从高处摔下受伤。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就该起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经多方联系无果,无法送达《举证通知书》(花人社工伤举﹝2025﹞746号),现本局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我局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管理科(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府西一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一楼3104)签收,逾期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向本局提供有关此案的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供证据的,我局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天津百工家居有限公司:经查,你单位未依法为职工李燕缴纳2024年2月社会保险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津城税中费限缴通〔2025〕4号),到国家税务总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局依法缴纳职工李燕的社会保险费1841.65元以及滞纳金(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所
泸州市江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成都市金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的盘琴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泸江区劳人仲案〔2024〕374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7月31日上午9时00分在泸州市江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4室),联系电话:0830-3102774,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7月7日10时至2025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0/10,法院账户名: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山西省晋中市祁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北村张北小区5号楼601室、5号楼604室、5号楼504室、5号楼506室、5号楼401室、5号楼501室、3号楼606室、3号楼604室、3号楼603室、3号楼601室、1号楼306室、1号楼105室。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人:陈法官
联系电话:16637005929
永城市人民法院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7月14日10时至2025年7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0/10,法院账户名: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西侧建业联盟新城53号2单元504室。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13937085806
永城市人民法院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7月14日10时至2025年7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0/10,法院账户名: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河南省永城市芒山路南段、永宿路交叉口中阳嘉园第六幢东单元301室(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zyzy201706156)房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人:孙法官
联系电话:18736795856
永城市人民法院
宁陵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8日10时至2025年7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0/02,户名:宁陵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第一次拍卖;河南省商丘市唯阳区文化路南侧天恒公寓门面东数第1、2、3、4、5、6、7间房产1-2层地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电话:0370-7763070
17603706300 吕法官
宁陵县人民法院
宁陵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8日10时至2025年7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0/02,户名:宁陵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第一次拍卖;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未来大道西段淮海路东侧景园城邦2号楼1单元1-2层1-101;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电话:0370-7763070
17603706300 吕法官
宁陵县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济宁辰荣置业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企业及相关担保人所享有的相关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债权及相关权益依法转让给青岛玺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青岛玺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享有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及相关权益。请相关借款人和担保人等自通知之日起尽快向青岛玺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协议)项下的义务。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新的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公告明细 单位:元
借款人:东营宏信无纺布有限公司
本金金额:4,801,504.10;本金合计:4,801,504.10
利息金额:1,202,812.92;利息合计:1,202,812.92
债权总额:6,004,317.02;债权合计:6,004,317.02
保证人:山东水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润德食品有限公司、崔荣顺、袁建华
债权总额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
济宁辰荣置业有限公司
青岛玺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晟宇 电话:15210988861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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