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建海、郑玲丽(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仁庄镇马坑村130号):原告周青海与被告陈建海、郑玲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1581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二个月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案于2025年9月12日9时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叶加银(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东源镇东源公路47号):原告青田县华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赵芳芳、叶加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1912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两个月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案于2025年9月12日10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开宏鞋业有限公司:原告胡万东与被告贵州开宏鞋业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53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6009号
王芙蓉:原告叶序星诉被告王芙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国外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2025)浙0381民初600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于2025年9月22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8975号
赵道新:原告张松青诉被告赵道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国外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于2025年9月22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8970号
赵道新:原告张亨立诉被告赵道新、第三人邵伟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国外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于2025年9月22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6479号
周鸿:原告洪成奖与被告周鸿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2025)浙0381民初6479号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8月4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9187号
田太均:原告瑞安市沐境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如如、瑞安市动感健身有限公司、田太均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8月4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7809号
朱国成、广州卡酷玛服饰有限公司:原告沧州高新区忆金木服装批发店与被告广州卡酷玛服饰有限公司、大连市乐丛百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朱国成、金良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8月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7077号
杨可荻:本院受理原告王琪雯诉被告杨可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国外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2025)浙0381民初7077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于2025年9月22日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282民初1872号
杨绎强:原告宜兴市永固地基工程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0282民初187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达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四川东欣源建设有限公司:本委员会已受理你单位工伤职工秦永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达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秦永毅《初次鉴定结论书》((2025)川1799劳鉴147号)为十级伤残。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结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达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达州双庆矿业有限公司:本委员会已受理你单位工伤职工杨小红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达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杨小红《初次鉴定结论书》((2025)川1799劳鉴157号)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因你单位拒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结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以下证件挂失
文山正昊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印章编码:5326002064351),声明作废。
新干县煜高林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4MAC24HH90Q)遗失公章、姚伟民法人章,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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