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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5年04月26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5年04月26日 02版)

甘肃启顺陇盛源养殖有限公司、陇上浙只羊(陇南)牧业有限公司、龙祥国际旅行社(苏州)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许冰与你公司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0991号]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北京华坤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杨庆江请求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京延劳人仲字〔2025〕第168号),本委已于2025年3月25日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京延劳人仲字〔2025〕第168号)。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委(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街57号)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延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陕西隆阳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袁燕其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兴劳人仲案字(2025)4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由被申请人陕西隆阳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给申请人伤残补助金49000元、工伤医疗补助金52274元、伤残就业补助金21122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8000元、鉴定费6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8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河北省兴隆县信访局1楼119室领取(电话0314-5050619),逾期即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兴隆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兴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调查询问通知书

安人社监询﹝2025﹞012号

宁德延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受托人)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福安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接受调查询问,提供以下相关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说明:

1、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项目施工许可证;

2、该项目的承包合同、各班组分包合同;

3、该项目各班组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可各班组抽1至3份);

4、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各班组工人的职工花名册(职工花名册包括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止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5、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各班组工人(进、退)场登记表;

6、项目部各施工班组工人开工至今的工天考勤表;

7、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各班组工人入场至今的工资花名册(工资花名册包括工人领取工资签字依据或银行工资卡转账依据);

8、该项目各班组工程结算书及工程款支付凭证;

所提供材料如是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机关在2025年3月26日对你单位注册地址邮寄送达(EMS:1023145630333)本通知书,3月29日因无人签收退回,现对本通知书进行公告送达。本指令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届满视为送达。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6日

公 告

重庆鼎诚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张林友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渝彭劳人仲案字〔2025〕第20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现定于2025年6月9日下午15时00分在彭水县绍庆街道插旗街189号二楼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以此做出缺席裁决。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公 告

伽师县牦牛火锅店(个体工商户):本委审理审结申请人图尔贡江·阿比迪力木与您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伽劳人仲裁字〔2025〕第27号),因您一直拒收法律文书并未提供正确送达地址,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您公告送达裁决法律文书,裁决内容如下: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剩余工资10700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伽师县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伽师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者逾期不起诉、用人单位逾期不申请撤销裁决的,本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伽师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联系人:汗左热·吾斯曼

联系电话:0998-6737069

伽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0/10,法院账户名: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南、雪枫路东(永馨园25#)房产(房产证号:201308908)。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人:夏法官

联系电话:16637005995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15938371468

永城市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6日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0/10,法院账户名: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东城区雪枫路东侧永兴街南侧世纪亚太大厦第三区从后院上2楼207、208、209、210号商业房地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15938371468

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17550686687

永城市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6日

公 告

福建泉州海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令狐勇诉你方因工伤保险待遇等引发的劳动争议(穗南劳人仲案〔2025〕1831号),定于2025年6月12日9时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之一南沙传媒大厦五楼502室)开庭审理。因无法直接送达你方,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等材料。你方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自然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未按时到庭,本委缺席审理。(立案庭电话:020-39911782、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一南沙传媒大厦五楼507室)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召回公告

尊敬的消费者:本公司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3月22日生产的火锅川粉(湿粉条),洋芋粉(湿粉条),由于调整原料配比出现个别发霉现象,本公司现面向全国开展召回,凡购买该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凭购物小票在20日内,到本公司指定的召回地点或购买该产品的经销商处全额退款并可获得1倍赔偿。因公司的疏忽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我公司深表歉意。

联系人:薛辉 电话:15938930318

厂址:河南省汝州市庙下镇薛庄村

河南悦盛实业有限公司

声 明

《优良家风条款的司法适用方法探析》一文因投稿时文档保存格式出现问题,误删了作者之一张人天,特此声明。

声明人:汤定豪

以下证件挂失

济南市槐荫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姜巍执法证15010399102丢失,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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