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徐东辰:本院受理原告陈禹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内蒙古龙腾睿昊智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武满申请你单位(呼劳人仲字〔2025〕284号)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5年6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2号仲裁庭(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1313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公 告
吉林省金开旺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倪春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案号为德劳人仲(2025)27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开庭审理结束前。本委定于2025年6月3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仲裁庭地址:吉林省德惠市松柏路德大广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431-87008665。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德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鲁1311民初2202号
郭振波、颜士芬:本院受理原告郭振岭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鲁1311民初22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册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公 告
大连谷雨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赵吉玉为其本人申请工伤认定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给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辽0242工认[2025]85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公 告
大连巅峰橡胶机带有限公司: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甘人社监催字[2021]1242号《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强制执行催告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望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局(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东路5号206室)领取上述文书。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大连外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甘人社监催字[2024]1259号《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强制执行催告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望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局(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东路5号206室)领取上述文书。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0/10,法院账户名: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河南建兴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13937085806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15938371468
永城市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6日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0/10,法院账户名: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永兴路东段幸福港湾小区C14号楼1单元301室房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17550686687
永城市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6日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0/10,法院账户名: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河南省永城市光明路东段方鼎托斯卡纳小区4号楼2单元601室在建房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人:程法官
联系电话:0370-5162827
永城市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6日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定于2025年4月27日10时至2025年4月28日10时止,第一次公开拍卖下列财产:王某名下一批沱牌白酒200箱。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95-3561226、17639515092,特此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公 告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根据淮安市润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4月8日裁定受理江苏振方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振方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清算组为江苏振方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江苏振方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管理人(联系人梁春年13776728571、杨惠宇,15252382281;地址:淮安市青创空间7楼江苏斐多(淮安)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4时30分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开。江苏振方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江苏振方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江苏振方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召回公告
本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生产的手工粉条(500g/袋)、2024年11月1日生产的手工粉条(计量称重),在市场监管局的执法抽检中,因日落黄、苋菜红和亮蓝项目抽检不符合规定。现面向河南省开展2级召回。凡购买以上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凭购物小票在20个工作日内,到本公司指定的召回地点购买该产品的经销商处全额退货退款,并可获得1倍赔偿。因本公司的原因给消费者身心健康带来伤害,我公司深表歉意并承诺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联系人:闫振南
电话:17600561784
单位名称:汝州市共赢淀粉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汝州市庙下镇长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