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林东东(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东源镇后街220号):金晓军与林东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394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上诉期限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钱朝阳:本院受理(2024)皖0822民初3965号卢亮与钱朝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23000元及逾期利息(以23000元为基数,按1年期LPR计算,自2024年2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怀宁县人民法院三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2202号
伏琴兰:本院受理邓忠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1987号
周国兴:本院受理王洪龙诉周国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其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2民初14563号
卓士春:本院受理沭阳县颜集镇李长芹苗木经营部诉袁传玉、绿洲凯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5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2046号
赵玲:本院受理吴保如诉赵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其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1904号
韦志兴:本院受理韦国芳诉韦志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其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707号
黎剑:本院受理崔振振诉黎剑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2024)浙0381民诉前调26396号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5月21日9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183号
刘微:本院受理李慧芳与刘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5月2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6252号
谢作忠:本院受理王平与谢作忠、瑞安市汇特思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5月2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762号
中能伟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盛明立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中能伟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5月2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008号
深圳市得瑞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农胜得:本院受理泽瑞万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得瑞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农胜得、王成都保理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2024)浙0381民诉前调25178号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5月2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信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赣州市沅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小洪与你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通知书和答辩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9时在本委(信丰县高新区工业大道7号就业大楼302室)公开开庭审理,你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十堰仲裁委员会公告
吴彩娇:本委受理十堰东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据《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九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十仲裁字第350号仲裁裁决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百强世纪城6号楼交通银行8楼)领取该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以下证件挂失
刘道林遗失身份证,证号:3623301960****7152,声明作废。
陈喜龙遗失身份证,证号:3623301961****714X,声明作废。
景东小明家电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23MA6KKCFB32)遗失公章,编号:5327000058438,声明作废。
江西浦融生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遗失开户许可证正本,核准号:J437500008780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账号:200705822955,声明作废。
声明:于2025年2月27日在《工人日报》刊登的赣州云天实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因该章已找回,原遗失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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