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金旭芬(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高湖镇湖山小区104幢10号):本院受理张正群与张永业、金旭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951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案于2025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金健(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油竹街道雅岙村59号):本院受理陈旭琴与金健、章建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849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定于2025年5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宁贤俊(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海口镇南岸村92号):本院受理林美静与宁贤俊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39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1046号
常州市振兴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陈全明:本院受理扬州市聚合体育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692号
湖北全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宋云龙诉湖北全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5月19日9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225号
李棚:本院受理瑞安市清玉脚手架经营部诉李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5月19日16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585民初3587号
何辉:本院受理邓延良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282民初4351号
钱小明、杨林华: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建新、朱红华与被告钱小明、杨林华、宋孝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不能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6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周铁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王登和:本院受理上诉人刘广顺与被上诉人同仁市教育局、王登和、青海紫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青23民终1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白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毓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王国利与你单位工伤待遇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白劳人仲案〔2024〕2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待遇赔付233068.23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白玉大厦五楼,逾期则视为送达。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许标兵、杜忠海:本委受理王佰根,笪贤付与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4)绍仲字第0854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证据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和答辩、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5日和10日。请你方于2025年5月14日来本委领取组庭、开庭通知书。2025年5月20日9时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缺席裁决。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大楼15楼,电话:0575-88615133。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绍兴自由爱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阚杰与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5)绍仲字第0070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证据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和答辩、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和10日内。请你方于2025年5月12日来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2025年5月22日14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二)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裁决。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14楼。联系人:王洁,电话:0575-88615322。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邓成波:本委依法受理绍兴永豪娱乐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2024)绍仲字第0582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绍仲字第0582号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柯桥分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委柯桥分会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瓜渚东路289号6幢二楼,电话:0575-88616667。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潘伯妃:本委受理新昌县广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绍仲字第0671号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大楼15楼,电话:0575-86621722。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张樟勇:本委受理新昌县广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绍仲字第0609号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大楼15楼,电话:0575-86621722。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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