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利平(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东源镇东源公路184号):本院受理洪成东诉陈利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237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5年5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单仙燕(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东源镇武陵村大家街34号):本院受理郑如根诉单仙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176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2012号
吴晓辉:本院受理常州市鑫励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1856号
陈龙:本院受理冯跃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南昌骊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冯小雪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南劳人仲案字(2024)第65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南劳人仲裁字(2024)第656号〉。请见报后到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仲裁裁决书,领取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中路126-2号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楼,电话:0791-85727072。逾期未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绍兴一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绍兴市越城区应氏物资供应站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绍仲字第0082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证据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时间和提出答辩、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5日和10日。请于2025年5月13日来本委领取组庭、开庭通知书。2025年5月19日9时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缺席裁决。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大楼14楼,电话:0575-88615322。
盐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中投安邦建设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谭加奎诉你(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盐劳人仲案字〔2024〕186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盐劳人仲案字〔2024〕18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一、由被申请人北京中投安邦建设有限公司向申请人谭加奎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共计242103.28元,二、驳回申请人谭加奎的其他仲裁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凉山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凉山州池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你公司职工吉兵菲拉因工伤向我委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鉴定吉兵菲拉伤残情况符合《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8级13条,鉴定结论为:伤残八级,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凉劳鉴委初[2024]1670号)。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委(地址:四川省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凉山州政务中心二楼)领取鉴定结论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凉山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四川蜀泓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公司职工王雄因工伤向我委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鉴定王雄伤残情况符合《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10级12条,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凉劳鉴委初[2024]1722号)。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委(地址:四川省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凉山州政务中心二楼)领取鉴定结论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凉山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四川中成志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职工李远国因工伤向我委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鉴定李远国伤残情况符合《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10级12条,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凉劳鉴委初[2024]1739号)。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委(地址:四川省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凉山州政务中心二楼)领取鉴定结论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公示
水社保决字〔2025〕1号
李旭:因我中心采取直接送达、电话联系、邮寄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水富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司)在公告期满10日内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向汪永凤亲属(周文金)先行支付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共计723842元。逾期不偿还的,本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进行追偿,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及逾期偿还利息损失等也由你(公司)承担。
水富市社会保险中心
芜湖市鸠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鸠江区高氏蒸饭餐饮部:本委已受理赵俊与你公司皖芜鸠劳人仲【2025】44号工资待遇等纠纷一案,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10时在本委仲裁庭(芜湖市鸠江区天门山东路56号鸠江区人社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电话:0553-5968156。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申请公示
编号:2025003号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8117标
项目地址:浙江省宁波鄞州区
建设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8117标已于2024年4月完工,并通过相关部门交工(完工)验收,总包单位提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申请,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公示期满后将同意该销户申请。投诉、举报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一楼劳动维权接待室。电话:0574-83865543。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下证件挂失
会昌县西江镇兰陂村民委员会遗失开户许可证正、副本,核准号:J4297000340603,账号:146199280000011057,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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