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关于送达张良云工伤认定协助调查及举证通知书的公告
义乌市成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良云亲属张雨晴以你单位为工伤责任主体于2024年10月15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5年1月10日依法受理。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指派人员前来本局接受调查询问,并据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如认可工伤的事故情况报告或不认可工伤的证据及理由)。你单位逾期不提供举证材料,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你单位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因我局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该举证通知书,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及举证通知书》(编号:金义工举〔2024〕02857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金义工理〔2024〕02857号)。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一楼5号工伤认定窗口
联系电话:0579-85435198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7日
公 告
成都特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唐小林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南顺劳人仲案〔2024〕527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3月24日9时在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266号407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南充市顺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
公 告
轩懋(上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姬建立于2024年11月20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因邮寄、现场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豫汴(祥)工伤认字【2025】5号,开封市工伤认定工伤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台椰(深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绪萍诉你单位支付赔偿金、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争议一案(临劳人仲案字〔2024〕第247号),现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事项如下:一、被申请人台椰(深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1390元;二、被申请人台椰(深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差额1960元。你单位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73号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临劳人仲裁字〔2024〕第247号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17日
行政处罚(理)告知书
经调查核实,王春林(身份证号:350126****0011)违规领取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共计803027.76元。我局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长人社监令字〔2024〕第21号),但你逾期未按要求进行改正。现依据《社会保险稽查办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拟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理):
1、责令王春林退还多领取的退休费803027.76元;
2、对王春林处以罚款1000元整。
退款户名: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账号:110510152200005641
开户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规定,现公告送达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罚)告知书(长人社监告字〔2024〕第9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你享有以下权利: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第11幢3层,电话:0591-28201257)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权利。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评估报告送达通知书
邵建立、肖海娟:关于苏鹏与邵建立、肖海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河南开来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你名下的位于河南省永城市建设路北文化路西(欧蓓莎1#)(不动产权证号:豫(2017)永城市不动产权第20170007133号)房产进行了价格评估,河南开来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作出豫郑开来评字(2024)F12120016B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人民币88.10万元,现向你送达上述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永城市人民法院
2025年2月17日
工伤认定时限中止通知书
王强:你(单位)于2024年11月4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工伤认定决定需以其他情形(经我局调查核实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拉南路30号恒泰证券院内,无乌海市信宝物流有限公司,法律文书无人签收,海勃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1月8日通过工人日报进行登报公告送达)结论为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现通知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庭已受理刘乐阳诉东莞市三汇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劳人仲院常平庭收字[2025]71号)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6708.2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672.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6690.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2257.32元、医疗费1167.68元、交通费100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107.22元及连带赔偿责任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一案。现以公告形式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0日内。本庭定于2025年4月8日下午14时40分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常平仲裁庭(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站前西二路2号,电话:0769-81173923)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本案仲裁组成人员:仲裁员:周美华
书记员:萧炜坚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常平仲裁庭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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