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2民初14311号
曹磊:本院受理原告墨亮亮诉被告曹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其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债权转让通知书
钟宴:根据我行与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已将对钟宴的全部债权(其中:本金26.161748万元、利息0元、其他费用0元,合计26.161748万元【截至2024年11月20日】)依法转让给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我行对你公司及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享有上述贷款本息等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通知你公司及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上述借款本息还款义务。
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债权转让通知书
周小能:根据我行与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已将对周小能的全部债权(其中:本金42.5万元、利息0元、其他费用0元,合计42.5万元【截至2024年11月19日】)依法转让给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我行对你公司及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享有上述贷款本息等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通知你公司及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上述借款本息还款义务。
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与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江西华凯美科技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转让项目由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交,并根据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与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4年12月28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与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责任方。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11月21日的本金余额,借款人应予偿还的利息余额及担保人承担的相应责任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和确定)。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
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25年1月18日
债权资产公告清单(单位:人民币元)
1、原贷款行:上饶银行玉山支行;债务人:江西华凯美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编号: H10154124;担保人: 江西华丽丰科技有限公司、王小林、彭艳红、王贤林、张金英、熊小兰、王涛、玉山县玉清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合同编号:H10154112-1、H10154112-2、H10154112-3、H10154112-4;债权本金:15000000元;合计:15000000元。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与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江西华丽丰科技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转让项目由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交,并根据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与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4年12月27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与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责任方。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11月21日的本金余额,借款人应予偿还的利息余额及担保人承担的相应责任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和确定)。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
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25年1月18日
债权资产公告清单(单位:人民币元)
1、原贷款行:上饶银行玉山支行;债务人:江西华丽丰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编号: H10154112;担保人: 江西华丽丰科技有限公司、王小林、王朝林、张红飞、玉山县玉清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合同编号:H10154112-1、H10154112-2、H10154112-3、H10154112-4;债权本金:27000000元。
2、原贷款行:上饶银行玉山支行;债务人:江西华丽丰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编号: H10169535;担保人: 张红飞、王小林、彭艳红、王朝林、钱林风;担保合同编号:H10169535-1;债权本金:400000元;合计:27400000元。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与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的熊燕单户债权转让项目由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交,并根据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与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4年12月27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与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责任方。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11月21日的本金余额,借款人应予偿还的利息余额及担保人承担的相应责任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和确定)。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
玉山县投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25年1月18日
债权资产公告清单(单位:人民币元)
1、原贷款行:上饶银行玉山支行;债务人:熊燕;借款合同编号: H10159981;担保人:熊燕、陈宝亮;担保合同编号:ZG10027972-1;债权本金:647125.21元;合计:647125.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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