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鲁1311民初4006号
赵华、张凤如、临沂市源丰典当有限公司:原告姜博、胡存彩、临沂市红盛搪瓷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册山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鲁1311民初4005号
赵华、张凤如、临沂市源丰典当有限公司:原告姜宝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册山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鲁1311民初4004号
赵华、张凤如、临沂市源丰典当有限公司:原告杨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册山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安人社监罚告〔2024〕006号
宁德市柏柱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11月4日,本机关向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袁培户籍所在地邮寄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安人社监令〔2024〕008号)(EMS邮寄送达:1023145794433),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改正指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结算并付清拖欠所有员工的工资,并以书面形式将改正情况报告劳动保障维权中心。邮件于11月6日由袁培本人签收,截至2024年12月9日,你单位未向本机关提供任何证据材料和改正情况报告。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结合《福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61号。经研究,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3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安人社监列告字〔2024〕007号
用人单位:宁德市柏柱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MA345WQM6N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袁培、身份证号码:4127231991****5040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应当包括拖欠人数、金额):5名员工,拖欠工资74307.85元,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局拟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三年。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1.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本书面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2.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你单位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决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届满视为送达。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3日
公 告
贵州中创胜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陈梅、蒋承慧、苏老四等15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黔水劳人仲字[2024]第574号、第606号、第607号、[2025]第117号、第118号、第119号、第120号、第121号、第122号、第123号、第124号、第125号、第126号、第127号、第128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5年2月12日9时30分在本委(双水新区兴县路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仲裁庭公开开庭仲裁,请你单位在公告期内到本委领取以上仲裁文书,并准时参加开庭仲裁,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该案裁决书的时间为闭庭7日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六盘水市水城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2024年9月19日上午,福鼎市公安局、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沙埕镇联合执法,在福鼎市沙埕镇南镇村海域查获一艘疑似“三无”钢质改装冻品船。该船长约25米、宽约3.5米,船体上蓝下红,驾驶舱为灰色,船舱改装后并安装有一部红色吊机,船艏左右两侧刷有“浙瑞渔06357”,船上无任何证书。因上述财物所有人无法确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请相关财物所有人持有效证件及合法有效手续到我局认领并接受调查。若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将其作为无主财物处理。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8659360196 0593-7208005
福鼎市公安局
2025年1月3日
公 告
常州润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邮寄给你单位的邮政快递被退回,多次联系后仍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关于花红珍的《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苏0413工举【2024】299号)。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间,中止工伤认定程序。公告期满后,我局将恢复工伤认定。请你单位于公告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材料。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19-82886602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室
邮编:213200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赤峰虎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孙立、刘俊、刘伟琳、王显峰四人与你单位拖欠工资、工资外费用(包括经济补偿金)一案,林劳人仲字【2024】第046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林劳人仲字【2024】第046仲裁裁决书。裁决事项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拖欠四申请人孙立、刘俊、刘伟琳、王显峰的工资人民币贰拾柒万陆仟零玖拾元(¥276,090.0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四申请人孙立、刘俊、刘伟琳、王显峰的工资外费用(包括经济补偿金)人民币肆万伍仟伍佰玖拾陆元整(¥45,596.00元)。因你单位法人及单位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无法送达相关仲裁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非终局裁决,如你单位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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